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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导致民企索赔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1 12:39:37 人浏览

导读:

2008年3月4日、5日,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郫县郫筒镇双喜村2社的5亩高档花木和一幢别墅因为没有和镇政府拆迁办达成搬迁协议被强制推毁,公司价值一千多万的资产被损毁殆

  2008年3月4日、5日,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郫县郫筒镇双喜村2社的5亩高档花木和一幢别墅因为没有和镇政府拆迁办达成搬迁协议被强制推毁,公司价值一千多万的资产被损毁殆尽。一年多以来,公司法人代表黄明中和妻子刘志芳四处奔走讨要说法。郫县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警官说,涉及到拆迁问题,应该找镇政府;镇政府拆迁办的同志却说花木是公司自己搬走的不关他们的事。到底事情的真相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民企入驻成先进

  成都市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1996年10月8日在郫县合作镇顺江村承包30亩土地,投资500万元建起了名贵花木基地。2000年成都市搞西区建设,公司苗圃在拆迁范围之内,被迫搬迁至郫县南郊郫筒镇双喜村2社,从2001年5月1日起租用该社13.5亩土地作为公司的花木基地,承包期为27年,并签订了土地转包承包协议。当时郫县正在搞生态旅游区建设,为了树立黄明中为新型致富农民的典范,镇政府要求黄明中在承包地里修建一幢别墅,2002年1月25日郫县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为这幢280.14平方米的别墅颁发了《村镇房屋所有权镇》。当时省人大主任谢世杰和当地政府主要官员还亲临公司基地,在别墅前与黄明中留影。

  两度拆迁起纠纷

  2006年郫县引进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将公司苗圃8.5亩征用,郫筒镇政府拆迁办只给了花木搬迁费和600平米花木培植房补偿款32万。原本答应给一个月的时间搬迁,可是还不到一周,房屋和部分花木就被推毁,还切断了电源。时值7月流火,酷暑难耐,是四川罕见的高温季节,温室内栽种的大量名贵兰花,由于停电两天无法降温,那些娇贵的兰花几乎死光,致使公司损失惨重。

  2007年10月郫筒镇拆迁办主任薛明成带领4个人到公司说剩余的5亩地也要拆迁,理由是建设“安置点”,喊准备一下。不久又带4个人来丈量土地,并说补偿标准是花木基地每亩补偿4500元;别墅280元/平米,还不给安置房。由于拆迁办的人没有出示征地公告和征地批文,加上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公司法人代表黄明中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暴力事件不断升级

  2007年12月20 日零晨两点左右,一伙人入室盗窃,盗走现金9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摄像机一部,数码照相机一部,单反照相机一部,总价值2万多元,更重要的是公司的电子资料全部丢失。当天上午女主人刘志芳到成都又购买了一台摄像机,下午到家后看见一名警官和郫县三益投资有限公司老板蓝义跃带领8个人准备拆房子,就用摄像机把这一切记录了下来。

  22日下午,薛明成带领3个工作人员来到公司,补偿从31万谈到40万,并且要求马上签字。由于公司法人黄明中出差在外没有签字,其中有个叫蔡军的人对刘志芳恶狠狠地说:“只要你不签字,我们走出这个大门就有你哭的!”果然他们走了十几分钟后,蓝义跃就带领十几个手持钢管的人冲进别墅,将门窗家具砸得稀烂,并将正在做晚饭的女主人的内弟媳殴打成重伤住进了医院。其中一个人恶狠狠地对黄明中年仅4岁的儿子说:“把摄像机拿出来,不然老子打死你全家!”小孩吓得赶紧从主卧里抱出摄像机,那人接过摄像机就猛地摔在地上,捡起摔出机身的录像带猛地一扯,吓得小孩呆在一边;另外一个6岁大的孩子也被吓得哇哇大哭。第二天刘志芳上街买菜,邻居才对他们说:“你们不晓得,昨天吃过午饭后,他们就拖了两车人在你围墙边上等到的。你们咋个就没注意嘛?!”

  23日晚8点过天就全黑了,这几天的操劳让刘志芳早早地就寝了,迷糊中听见楼下有响动和哭声,忙起来查看,刚打开主卧的门就看见黄明中的儿子倒在地上一边呻吟一边呕吐,身上还流着血,茶几和酒柜已被打烂,下楼后看见黄明中的女婿按住右手看着大门外的夜色发愣。原来几分钟以前,十多个带着摩托车头盔遮脸的人撬开铁门控制了门卫室的钟大爷,冲进来一阵打砸抢。第二天,记者赶到现场看见,一辆奥拓车所有车窗都被打烂,丢弃在围墙边。别墅大门被砸坏,客厅里一片狼藉,地上还有一滩血迹。在郫县中医院治疗的黄明中的儿子对记者说,昨夜打他的人中有一个掀起头盔恶狠恨地对他说:“这就是不签字的下场!”他认得那人是三益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就是这家公司。

  经过这些恐怖事件后,刘志芳再也不敢住在这里,就请好友刘进学来帮忙看守花木基地。刘进学是郫筒镇党委书记的战友,也是双喜村支书的干亲家。他在这里住了不到一个月,就给黄明中打电话说自己是实在是顶不住各方压力,不能帮他看管园子了,就于2008年1月20日撤离了苗圃。

  当天晚上10点过,一辆挖掘机把花木园门卫室和围墙全部推倒。第二天记者赶到现场,天空中飘着零星雪花,刘志芳眼含泪水悲怆地对记者说:“你看嘛!他们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把围墙给我们推倒了!围墙边上的几十株碗口粗的金桂和几百盆兰草全部被毁了!这简直是强盗行为!”记者绕着被推倒的围墙走了一圈,看见昔日围墙下郁郁葱葱的风景早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瓦砾,石块,沙土混杂着破败不堪的兰草,桂花树七零八落的被铲在一旁,张着白生生的裂口。花木亦有生命,不知昨夜它们承受的是什么样的痛!刘志芳报警后不久,一辆长安面包警车开到了苗圃外,下来两名警察看了看,对刘志芳说涉及到拆迁还是应该找镇政府。

  2008年3月5日,租住在成都一小旅馆的刘志芳到郫县地税局提交公司财务报表,遇到双喜村一村民对她说:“从昨天开始,那些人就在推毁你的苗圃咯,说是今天要打整干净,你不回去看一下?”刘志芳怕回到施工现场遭到报复,就径直回了成都。

  千万资产被毁无人担责

  2007年12月23日晚遭到不法侵害后,黄明中意识到自己这5亩花木园和别墅会被毁损,就于第二天找到了四川中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让公司的造价工程师对自己的园林植物和房屋进行了造价咨询。经过4天的工作,该公司出具了一份《关于郫县苗圃植被及房屋工程造价的咨询报告》。苗圃内拥有的铁树、金桂花、罗汉松、海棠等树木价值1021.5万元,280.14平米的精装别墅价值156.8万元。另有2亩地数十万株的兰草,没有计算造价。造价工程师在报告中详细列出了植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并且拍摄了几十幅盆景的照片和一段录像。这本报告成了黄明中手里证明自己花木园原貌的有力证据。[page]

  2008年10月,黄明中经过半年多的上访,仍然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不寻求媒体的帮助。在郫筒镇拆迁办薛明成对记者说:“是的,黄明中至今没有领取40万的搬迁费用。只要他来签字,我们就会给他。”记者说:“现在不是40万搬迁费的问题,是他的苗圃被毁坏,房屋被推毁,要赔偿多少的问题。”哪知薛明成却说:“花木是黄明中自己拖去卖了的,不关拆迁办的事情;人被打,围墙被推毁,是不是黄明中得罪了什么人,人家在报复他,拆迁办不可能干这样的事!他不是报警了吗?公安自有结论。”

  刘志芳无数次地到郫县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追问立案情况,看有没有结果。可不管是片区民警还是派出所领导都告诉她,涉及拆迁问题请她找政府,闭口不谈是否立案,就更不要说有什么结果。

  自从2007年12月22日被打砸抢后,黄明中就不断接到威胁电话。其中23日,一个来自6字头的电话恐吓他说:“下次见到你铡刀伺候!”吓得他从此不敢回家。有次他驾车去泸州收购兰草,一路被人跟踪,吓得他回到成都后就把车卖了,从此在成都一个偏僻的小旅馆里深居简出。2007年的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三口就在小旅馆里煮了一袋汤圆,过了一个有史以来最凄凉的春节。

  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黄明中说,从2001年到双喜村租地开始这几年都是平平安安的,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与乡邻都是和睦相处。就是因为拆迁,导致了家人被打,即便是和别人有仇,又有哪个敢开着挖掘机来推他200多米的围墙呢?后来毁别墅,毁园林,完全是在郫筒镇拆迁办的授意和支持下,由具体负责拆迁的三益投资有限公司干的。园子里的植物到底是被推毁还是部分移栽,他至今搞不明白。尤其是公司的几百株百年异型苏铁、金桂、银杏、罗汉松、金弹子高达3米多,完全要用起重机才能搬迁,一般的仇人哪敢如此猖狂!完全是拆迁惹的祸。自己园子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私有财产,《宪法》和《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现在的要求很简单,郫筒镇政府有胆量毁就应该有勇气赔。他园子里除兰草以外的花木都有造价明细,郫筒镇政府就应该按照这个来赔偿,而不是再谈40万搬迁费的问题。

  野蛮拆迁索赔难

  四川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郫县郫筒镇双喜村2社的遭遇,引起了郫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责令郫县信访局李尚兵副局长协调督办此事,同时全国人大代表任正隆教授也于2009年8月29日致函郫县信访局:“贵县公民黄明中在郫县双喜村的别墅和花木在拆迁中被毁,要求合理赔偿是合法和合理的……,郫县完全有能力有智慧完满解决,让当事人满意。并请贵县有关单位配合,本着安定团结,化解矛盾,和谐社会的原则,迅速处理此事,给公民一个完满的答复。” 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黄明中先生也积极配合信访局的工作,提供了自己公司园林植物和房屋的造价报告以及大量照片和录像。为了促使事情的尽快解决,黄明中先生首先提出,公司价值1200万的花木和房屋只需郫筒镇政府赔偿自己600万就行了,还有2亩多地的兰草被毁了也不要政府另外赔偿。

  虽然黄明中先生作出了极大的让步,但郫筒镇政府却一味坚持只支付搬迁补偿费40万,不给与任何赔偿。原因是镇政府没有直接推毁黄明中的园林和别墅,至于到底是谁毁了他的财产,仍然要由公安机关介入。政府也承认两点错误,一是在没有与黄明中达成拆迁协议,支付搬迁补偿的情况下,拆迁公司就强制推毁了他的财产;二是几亩地的树木和房屋凭空消失在政府的辖区范围内,镇政府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基于此,镇政府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搬迁补偿费。镇政府的强硬态度让黄明中大感意外和气恼,明明是镇政府指使拆迁公司采取卑劣手段强行推毁他的高档花木和别墅,却偏偏不承认,到现在还在谈补偿,他们哪有一点点悔过和诚意!?

  郫筒镇政府的补偿和郫县合作园林绿化公司要求的赔偿悬殊十多倍,自然达不成调解协议。目前郫县合作园林绿化公司的黄明中先生已经对郫筒镇政府领导丧失了信心,他一定要找出损毁自己家园的犯罪分子和幕后黑手。在多次催问郫县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立案未果后,正式向郫县公安局提出立案申请。

  但愿郫县公安局能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精神,早日侦破郫县合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花木、房屋被毁案,为公司挽回损失。(记者 冯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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