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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09:45:37 0人浏览

导读:

当非自愿失去工作,也就是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当然失业救济金领取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进行相应的程序,那么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
  •   当非自愿失去工作,也就是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当然失业救济金领取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进行相应的程序,那么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 能不能领

      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各地...

  •   网友提问:

      我在深圳的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我准备下个月辞去职务,人事部告诉我,我是深圳户籍,所以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请问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有多少?

      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那到底失业救济金如何领取呢?社保政策对这样的问题有哪些规定?

      社保局回复:

      按《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

      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是: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标准是: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内自行组织...

  • 失业救济的概念  失业救济是失业保险待遇之一,也是社会保险项目之一。劳动者就业之后又失去工作或等待就业的时候,国家或社会在他们失业期间根据失业职工的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产业后备军是资本积累的必然产物 ,同时又是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失业大军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用来扩大再生产的后备劳动力,同时资本家利用失业来加强剥削在业工人。资产阶级政府给失业工人较低的失业救济金,使他们维持贫困的生活,从根本上来说 ,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手段之一。

      中国在1949年以前,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民族工业日益衰落,造成了城市中的广大失业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解决失业问题,1950年政务院发出《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 》,同时劳动部公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这些办法 ,确定了对失业工人采取的救济措施,以工代赈为主,同时采取生产自救,转...

  •   失业是指失去工作的一种情况,儿失业再就业是指失业了以后又重新找到了工作,对于失业再就业来说,他需要处理相应的一个社保问题,那么在缴纳的社保的时候,社保应该怎么样进行缴纳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失业再就业社保怎么交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失业再就业社保怎么交

      依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参加其失业前的职工社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这类失业人员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因为保险费将从他们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此类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与他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另外,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个人辞职后,所在单位将停止为他缴纳医保,如果想继续缴纳,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只能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

  •   劳动者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总月数与连续缴费年限有关,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此外,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见: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29日

    执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

    参见: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1999]39号)

    发布日期: 1999年7月2日

    执行日期: 1999年7月2日

    参见: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

  •   失业补助金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咨询: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有哪些?我的父亲因为年纪大,被公司以一些理由就解雇了,现在一直失业在家,不知道有没有失业补助金领取的

      律师解答:

      关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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