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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09:52:05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法律对我们的生活保障是相对比较到位的,如果当事人没有执行法院的裁判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今天,法律快车得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帮助,欢迎大家的阅读。
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强制执行顾名思义就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的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执行内容,来强制义务人完成相关义务的行为。那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

  •   强制执行我们的生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都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并不是说今天你申诉的案件第二天法院判决之后就能够给你相关的结果进行强制执行,这样既浪费法院的司法资源对于执行方而言也是并不合理的。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及其相关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   强制执行需要满足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且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更多关于强制执行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强制执行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二、执行错误的赔偿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错误执行造成当事人或案外人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内设国家赔偿办公室,是国家赔偿的内部业务承办机构,并对外以人民法院名义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节选:

      1、依照赔偿...

  • 强制执行公证的缺点是:时间成本高,没有很好的维护商业银行的利益,还有存在不予执行的风险。所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还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而且还要注意强制执行公证收费标准是按债务总额的0.3%来收取的。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缺点是什么

      强制执行公证的缺点有以下几点:

      1.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并不一定节约时间成本;

      2.公证处不具有财产保全程序,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不利于维护商业银行的利益;

      3.强制执行证书可能无法主张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不利于维护商业银行的利益;

      4.强制执行证书存在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风险。

      二、强制执行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强制执行公证收费标准规定为: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公证费。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我们都知道有公证机关的强制执行公证,一旦一方欠钱不还的时候,就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强制执文书。那么,什么时间做强制执行公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是在要出借款项的时候就去做强制执行公证了。但是,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情况不容乐观,建议有条件的,即使已经把钱借出去了,也还可以去做强制执行公证,以防万一。如果已经有人欠钱不还的,在起诉之前,建议各位也可以尝试以调解,宽限还款期限的方式和对方协商,并最终到公证处做还款计划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因为如果宽限期不超过半年的情况下,实质上并不会导致追款时间更长,还可以节约可能出现的公告时间。当然,如果对方是有不动产的,最好请律师做个全面评估。

      一般来说,如果对方有不动产,可以要求对方以不动产提供担保并同时强制执行公证。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那么尽快起诉保全财产才是上策,以免被他人捷足先登。

  •   夫妻离婚时,一般会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分割,当一方对于离婚财产不积极分割时,另一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财产房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财产房产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

  • 当判决书下达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时候法院就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法院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又是什么?强制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接下来带您了解?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民事诉讼法》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取、转移。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根据《民事诉讼法》222条有...
  •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是: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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