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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0:01:25 0人浏览

导读:

遇到劳动人事争议,大家首先就会想到调解仲裁,这也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在哪些劳动争议上?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
  •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文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请大家好好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纠纷,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

  •   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相比,在许多方面作了调整,以下就是对这些变化的简要解读。

      一、受理范围的变化

      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文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请大家好好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亦称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照行政区划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地域管辖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基本是一致的,这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方便当事人就地就近解决劳动争议。地域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和特别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进行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县、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二)特殊地域管辖特别地域管辖,是以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所在地作为标准划分管辖的。它是由于采用一般管辖的办法,不利于当事人进行申诉又不便于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情...
  •   劳动者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没得到应有的报酬,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就关于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提供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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