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涉外离婚公证材料

涉外离婚公证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4 15:16:14 0人浏览

导读:

涉外离婚公证材料有:1、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须经过公证;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继承还需提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
涉外离婚公证材料
  • 涉外结婚公证的材料主要包括:与中国居民结婚的该外国人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中国居民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这是为了能够使得双方的结婚合情合法。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和材料:1、双方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2、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3、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1.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由此可见,涉外继承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因被继承人的国籍、遗产的种类、住所地和遗产所在地的不同需要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因此,当事人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申办不同的公证事项。  2.依照《继承法》第三十六条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可由有管辖权的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1)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2)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或不动产;  (3)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境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3.下列情况公证处则不出具...
  • 涉外诉讼离婚意见书公证-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离婚意见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现住址

    因 一案

    提出意见如下: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涉外继承公证手续:首先,当事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他人前往相应的公证机构,填写婚前财产公证申请书。然后,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最后,经审查通过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涉外房屋买卖公证

      案例简介:

      LEONAR KIM BUAN GO[(吴金满),女,国籍:菲律宾,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出生,现住:菲律宾共和国马尼拉市奎松市达玛小区丹卡兰街16号,护照号:ZZ127523]向吴荷平(女,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出生,现住:义乌市时代广场A座2205室,公民身份号码:330725197408013520)、虞修桂(男,一九七一年九月九日出生,现住:义乌市时代广场A座2205室,公民身份号码:330725197109093516)购买座落在义乌市江东时代广场A座2205室住宅壹套和附属有使用权的车位一个(时代广场A座111号地下停车位)。双方于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来我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受理该公证申请后,了解到双方在买卖过程当中就购房款支付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出卖方要求全部购房款付清后再办理房屋移交手续,买方要求留一定的购房款待办理房屋...

  •   核心内容:国内公证,涉外公证的对称,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的,公证书将在国内使用的公证事务。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的区别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国内公证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只限于我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证书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  3、在适用法律上,只适用我国法律。  根据公证文书的用途,国内公证可分为国内经济公证和国内民事公证两大类。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证机关办理的国内公证事务包括:  (1)证明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行为。主要有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民事合同和协议、收养、继承、赠与、遗嘱、财产分割、委托等;  (2)证明在国内使用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3)证明与国内经济、民事活动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   涉外结婚公证的含义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涉外结婚公证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申办结婚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如果结婚证书遗失的,应根据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夫妻关系证...

  •   涉外结婚公证的含义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涉外结婚公证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