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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赔偿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5 15:57:00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工地受伤赔偿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工地受伤赔偿程序
  •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获得的赔偿也不同。那么工地工伤死亡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地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

  • 首先要让单位给你到当地人社局申报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被认定为工伤,才能算真正工伤。伤愈后凭工伤认定书可以向人社局申请伤残鉴定。如果现在在治疗期是无法判断的。实际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   2009年6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如下:

      郑功成委员说,建议调整结构,把行政赔偿一章中的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一章中的赔偿程序合并为一章,因为行政赔偿的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的赔偿程序中80%的内容是一样的,实际程序也是相似的,现在分在两章不仅大量重复,而且不利于普法、用法。希望把结构调一下,不能说原来的稿子是这样,就不能调了。

      任茂东委员说,关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程序问题。草案没有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主动启动赔偿的程序。国家赔偿责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一种补偿或者是填补。这种责任不应当被限制为只有在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况下,方由国家来承担。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某一行政行为不服,提起...

  •   在工作中难免会有一些意外的情况,照成身体上的伤害。有一些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当场导致死亡的结果。只有充分掌握工伤死亡赔偿诉讼程序是什么,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工伤死亡赔偿诉讼程序是什么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你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梅琳律师,关于工伤赔偿诉讼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

      我认为,职工单位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可以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向工伤认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等级,根据劳动能力评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如以上程序,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结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以上是我对整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 劳动者在工地遭遇工伤的,一般不赔偿误工费,但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视为误工费。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则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发生事...
  •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甚至是死亡的,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那么申请工伤死亡赔偿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申请工伤死亡赔偿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

  • 如果农民工在工地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受伤的,则由侵权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属于自己原因的,由自己依法承担损失;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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