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劳动关系赔偿上限

劳动关系赔偿上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7 14:25:15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员工发生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依法享受工伤赔偿;如果是劳务关系下员工受到伤害,适用《民法典》,依法享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受工伤是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在不重复的范围内可同时享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那么劳动关系赔偿上限?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劳动关系赔偿上限
  • 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员工发生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依法享受工伤赔偿;如果是劳务关系下员工受到伤害,适用《民法典》,依法享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受工伤是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在不重复的范围内可同时享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对于自己的职业或者是现状不满意的。要么是因为工资的原因,要么是因为人际关系的原因,反正很多的因素都会导致人们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满意。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怎么才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一、怎么才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协商解除。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
  • 如果有下列情形,在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就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2、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3、存在劳动事实;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来说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一定的时间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解除雇佣关系的时候,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或是之后就直接认定了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么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的话怎么办?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

  •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存在很多。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一、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第一...

  •   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与一些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产生多重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风险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风险:

      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伤赔付的法律风险

      一般而言,劳动者已由原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随着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的启动,使得社会保险无需也无法重复办理,导致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难以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劳动者在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就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或者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免不了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

  • 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的,一般要四十五天,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是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