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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赔偿金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0:41:38 0人浏览

导读:

雇佣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雇佣关系赔偿金额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雇佣关系赔偿金额
  •   [案情]

      原告龙某与被告谭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龙某在为被告建房装模时从二楼摔下造成第一腰椎爆裂骨折,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被告支付2700元给原告后拒绝再行赔偿。现原告龙某以与被告谭某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为由,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64120元。被告谭某在庭审中辩称,被告没有雇请原告做事。原告不注意施工安全,作业时穿拖鞋,从二楼跌到地下受伤,责任应由原告自己负担,被告不负赔偿责任。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对于被告谭某应向原告龙某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异议,但在赔偿数额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龙某与被告谭某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合同关系,谭某应当对龙某的损失全额赔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龙某与被告谭某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合同关系,但因龙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失,因此,谭某应当赔偿龙某%80的损失。

      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龙某与被告...

  • 雇佣关系受伤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5931元÷365日)...

  • 雇佣关系雇佣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的特征是: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它的要素包括:1、主体。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2、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3、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三、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指狭义的雇佣关系)的区分标准

    劳...

  • 雇佣关系的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用: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案情介绍:2010年3月某影视公司改建需要拆除现有的广告牌,公司陈经理找到龚某要求其带两个人拆除广告牌,拆除的广告牌抵做工资。龚某联络了叶某和杜某,三人共同前往公司拆除广告牌。拆完指定的广告牌后,公司的另一位黄经理将龚某三人留下,要求帮忙拆除另一广告牌及大灯,三人服从了黄经理的安排,顺利的拆除了大灯。在拆除广告牌的过程中,由于高度不够,黄经理提供了一把扶梯供叶某使用,叶某站在扶梯上拆除广告牌不慎从扶梯上摔下,导致肝脏破裂。经司法部门鉴定,叶某的伤害程度构成十级伤残。伤后,叶某要求公司承担责任,赔偿其全部的医药费及其他损失时,遭到公司的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叶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庭审中,公司代理人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该案当事人双方到底应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

     ...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知道雇主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
  • 雇佣关系的法律责任是这样的: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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