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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由谁来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3:52:54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每个人,对于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意外,总是很难去全部避免的,特别是一些比较高危的行业和工作,不小心发生事故活着受伤害也是会发生的,那涉及到城镇居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那么工亡赔偿由谁来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工亡赔偿由谁来出
  • 伤残鉴定的时候要找正规机构,并且不要找那些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不然就容易被推翻。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伤残赔偿金包含哪些赔偿项目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伤残赔偿金包含哪些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我们每个人,对于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意外,总是很难去全部避免的,特别是一些比较高危的行业和工作,不小心发生事故活着受伤害也是会发生的,那涉及到城镇居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工亡赔偿如何计算的内容。

      一、工亡赔偿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

  •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指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对于王林应享受工伤待遇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因为王林是在借调期间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原单位还是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职工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也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 工亡赔偿金是这样分配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其近亲属平均分配或者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
  •   一、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何分配?

      1、工亡补助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发放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险待遇,其在任何时候均不属于死亡公民个人的财产;其发放义务人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权利人则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工亡职工本人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2、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3、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工亡补助金。如公民立遗嘱将工亡补助金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将因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

      4、如果确定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

  • 核心提示:城市中撞死无名死者后,肇事方支付的赔偿金,应该由谁领取?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代收代管,而由公益性的基金却不再代收代管这些死亡赔偿金。究竟是为什么了?乞讨、拾荒、流浪者是社会边缘人群,他们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往往在维权方面遭遇难题。近日,记者走访多个部门获悉,对于城市中撞死无名死者的交通事故,因无人有资格代收肇事方支付的赔偿金,经常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肇事司机也难以得到惩戒。去年以前由基金代收代管《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指出,各地基金管理委员会具有提存保管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无名死者死亡赔偿金的职责。南昌市于2010年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2011年年初提存保管了第一笔无名死者死亡赔偿金,截至目前,共提存保管20笔无名死者死亡赔偿金,金额332.2万元。南昌市基...
  •   职工因工伤而死亡的,其亲属可以请求死亡赔偿金。那么,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者发生工伤导致伤残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那么,十级工伤伤残赔偿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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