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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可以要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6 17:20:45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辞职可以要赔偿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辞职可以要赔偿吗
  • 辞职的赔偿:如果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单位每满1年单位要支付2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2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违法,你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等30天后离职,现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你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就应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

  •   曾经看到这样的一则统计,在当代90后和00后的职场生活中,很容易因为一些外在因素就选择辞职,吃不了一点点的苦,特别是和70,80后的对比,稳定性比较差。不过今天法律快车小编要和大家聊的是关于主动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这个问题,这在职场中还是比较实用的。

      一、主动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

  • 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的情况下,需要按约定向单位赔偿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提前辞职一般不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合同,或者在试用期的,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则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拖欠工资辞职有赔偿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一年一个月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请问,我于2002年5月从外地调入厦门,进入某公司工作。2003年8月公司给我办了人才引进手续,之后公司与我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为3年,合同中的“双方其他约定”条款为:

    1、若乙方在服务期内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甲方违约金。每提前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2、服务期不满一年的,不予计算服务年限,在签订的合同中只提到了合同有效期限,没有约定服务期。

    2003年11月,公司派我去外地进行了2个月的培训。

    我现在向公司提出辞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公司要我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我提出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服务期,因此我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但公司说合同中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就是服务期限。

    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我是否应按公司说的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期盼您的回复!

    律师答复

    1、您应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不一定。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候会遇到辞职的情况,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有的时候单位为逃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到底员工辞职需要赔偿金吗?标准又是怎么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员工辞职需要赔偿金吗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但要是用人单位为逃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自愿”离职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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