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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猝死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0 08:36:55 0人浏览

导读:

工作时猝死属于工伤,依法享受以下赔偿项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企业猝死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
企业猝死怎么赔偿
  • 劳动者在工作时猝死,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下列赔偿费用: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
  • 工人在工地睡觉时猝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亡后获得以下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工人在工地睡觉时猝死属于以下情形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 工作期间发病死亡应视同工伤北京一家汽车公司因不服劳动保障部门对公司一职工认定的工伤结论,将劳动保障部门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汽车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工伤认定通知书》的判决。据介绍,李某在北京市某汽车公司从事电焊工作,于2003年8月23日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次日凌晨死亡。事情发生后,汽车公司既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04年5月14日,李某家属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对李某之死进行工伤认定,同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该证明书记载患者因脑出血、脑疝于2003年8月24日在医院急诊科死亡。区劳动保障部门于2004年6月受理了李某家属的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中了解到,汽车公司职工李某在车间完成准备工作到工作岗位后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16小时内死亡。但汽车公司不同意认定李某为工伤,提交了《...
  •   【提示】工伤认定案中存有不少疑难案件,本案就是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突发疾病”视同工伤条款的疑难案件。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对于造成死亡的疾病种类、起因均未作限制,但是认定职工是否属于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却仍然是本案的审查难点。本案中,对于原告之子高某某是否属于工作中突发疾病存在争议,法院倾向于认定引发其死亡的疾病是在工作中突发的。

      【案情】高某某自2005年4月19日起开始在苏州市沧浪区某某汤馆打工。2005年7月30日,高某某的正常下班时间为21时,当晚19时30分左右,高某某因咽喉痛向其领班请假去医院看病,19时40分左右高某离开汤馆。20时左右,因朋友生日,高某某至朋友家送了个红包,坐了大约10分钟后离去。当晚21时20分,高某某至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向医生陈述其“已咽痛2天”,诊治...

  •   在生活中,有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意外和惊喜谁在路上,就比如小病小灾啥的。那么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该规定,“突发疾病”被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患有疾病劳动者可以是预先已知道的,也可以不知道,但应当是在上班期间突然发作,也就是说发病症状劳动者是在上班期间才感受到的;

      2、突发病病的结果是死亡;

      3、死亡的时间是未获医疗机构抢救前,或者自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开始,48小时内因该疾病死亡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的相关内容。

  • 因中暑死亡申请工伤认定赔偿 因中暑死亡申请工伤认定赔偿  18日凌晨3点左右,成都一中暑工人中因抢救无效身亡。其家属向劳动部门提出了赔偿请,如材料审查过关将被受理。据悉,这是成都市首起因中暑死亡提出的工伤认定赔偿申请。  7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太阳仍然火辣,从中江到成都打工的陈德辉和工友们一道出现在一日化厂的工地上。陈德辉刚刚将扛在肩头的几根废钢筋卸下,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面色苍白发紫,呼吸急促。工友们拨打了120救助,在经过紧急现场处理后,陈德辉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室。一系列抢救手段都用上了,患者的状况没有得到丝毫的好转。7月18日凌晨3点40分,43岁的陈德辉宣告死亡。  从陈德辉的死亡记录得知,死者是因“高热、昏迷、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抢救无效而身亡的”。据参与抢救内科医生介绍,这名工人来时已经休克,高热引起肺部受损,同时还导致全身多处脏器官受到损伤;并出现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等症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田桂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意外保险死亡赔偿具体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丧葬费。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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