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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证言修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14:27:07 0人浏览

导读:

证人证言还未提交法庭可以撤回,但已经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并且经过质证,则不能撤回。证人证言必须真实有效,证人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情节较轻可能被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伪证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刑事证人证言修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刑事证人证言修改
  • 发生法律纠纷或者犯罪事件时,都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证人证言就是证据中的一种,但是,有的人会怀疑证人证言的可信度,那么,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如何呢?证人证言能否被作为定罪依据?下面为您介绍。一、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证人的认知、记忆、表达能力。证人所作证言,必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不能表达意志,神志不清的人不能作证人。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证人证言的提供方式。若证言是在法庭上提供,且经过原被告或控辩双方的质证,证人的资格、能力,证言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由于经历过双方唇枪舌剑的洗礼,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会非常高...
  •   说法一:证人需出庭作证

      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

      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说法二:证言需说明来源

      证人证言的内容包括对查清案件真相的一切事实。与案件无关的内容、或者是证人的估计、猜测、想象等,不能作为证言的内容。办案人员只能要求证人陈述案件事实,而不能要证人对这些事实作出判断。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听到的或者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看到的而转告的。但是转告的情况,必须说明来源,说不出来源的,或者道...

  • 证人证言是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的说明、陈述,可以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证 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如证人讲那天晚上从被害人家逃出的凶手好像是张三,实际上凶手是 像张三的另一个人;还有的证人出于种种原因,故意歪曲事实,作虚假的陈述证明。这些证人证言就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否则就可能会冤枉好人或者是放纵了坏 人。只有那些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证人如果未到庭的话,通过视频等电子通讯设备进行质证的。如果证人是故意不到庭的,该证人的证言有不被采纳的风险,因此证人有条件还是要出庭的。可以更多关于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对没有到庭的证人是可以通过视频等电子通讯设备进行质证的。

      二、近亲属做不利于被告的证词,其证词可以作为证据吗

      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具体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

  •   诚实守信是我们基本的品德,而现实当中很多人想要逃避责任,或者受利益的驱使,选择了撒谎,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证明,在刑事案件当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进行举证,其中有一项就是证人证言,那证人证言表格格式范本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证人证言表格格式范本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

  •   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案件事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那么证人证言格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证人书面证言格式内容:

      1、要交代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等。

      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

      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

      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好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全部内容了,感谢阅读。

  • 发生法律纠纷或者犯罪事件时,都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证人证言就是证据中的一种,但是,有的人会怀疑证人证言的可信度,那么,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如何呢?证人证言能否被作为定罪依据?下面为您介绍。一、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证人的认知、记忆、表达能力。证人所作证言,必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不能表达意志,神志不清的人不能作证人。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证人证言的提供方式。若证言是在法庭上提供,且经过原被告或控辩双方的质证,证人的资格、能力,证言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由于经历过双方唇枪舌剑的洗礼,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会非常高...
  •   说法一:证人需出庭作证

      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

      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说法二:证言需说明来源

      证人证言的内容包括对查清案件真相的一切事实。与案件无关的内容、或者是证人的估计、猜测、想象等,不能作为证言的内容。办案人员只能要求证人陈述案件事实,而不能要证人对这些事实作出判断。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听到的或者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看到的而转告的。但是转告的情况,必须说明来源,说不出来源的,或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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