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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醉酒工伤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4:04:44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都会涉及到有关醉酒的问题,比如醉酒驾车,醉酒工作,然而,因为醉酒工作导致的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一般醉酒工伤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般醉酒工伤怎么认定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都会涉及到有关醉酒的问题,比如醉酒驾车,醉酒工作,然而,因为醉酒工作导致的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醉酒受伤如何认定工伤?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醉酒受伤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有醉酒情节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只是酒后而不能认定为醉酒情节的,则认定工伤的否定性法定条件不具备。因此,没有醉酒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醉酒的认定可参考《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中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

      二、常见的工伤认定标准

      (一)除了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与雇佣方一般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一般被人们看的比较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认定这一块。而有些关于不得认定为工伤部分的情形中,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就是醉酒的工伤认定标准,但是具体的如何认定,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醉酒工伤认定标准。

      一、醉酒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受伤时有醉酒或者吸毒的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为醉酒会导致判断力低下、运动机能降低、行为失去控制。群众中历来就有“喝酒误事”的教训,所以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驾车等,一些单位部门也有类似规定工作日禁止饮酒,如公安部“五条禁令”等。《工伤保险条例》如此规定,体现出国家反对职工醉酒后上班的坚决态度,这也是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所以可以参考交通事故中的醉酒标准,...

  •   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在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农民工与该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与该小工头之间具有雇佣关系.工伤赔偿与雇佣关系赔偿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伤是无过错赔偿,而雇佣关系则是过错性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主体问题。一农民工,被由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小工头,聘请到该公司去为该公司干活。某日,小工头不在,农民工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即该公司经理的弟弟安排去做工。不慎,农民工的左大拇指被电锯锯断了。公司不管,故农民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农民工工伤赔偿主体问题一农民工,被由与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小工头,聘请到该公司去为该公司干活。某日,小工头不在,农民工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即该公司经理的弟弟安排去做工。不慎,农民工的左大拇指被电锯锯断了。之后,农民工自己到有关部门做了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因该公司不管,故农民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部门裁定为有劳动关系。过后,该公司不服,向法院上诉。法院初判为无劳动关系。后农民工上诉到中院。此案会被定为...
  •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有公司帮忙申请工伤认定的,有的公司不想赔偿,就不会主动去申请。那么,个人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

  •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是可以正常报销的。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一般来说都是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先行垫付。

    然后该员工申请工伤鉴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就可以对已经发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就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结算,然后该机构就对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情况的审核通过。

    在以上程序完成后,对于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就要由经办机关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 如果职工没有被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认定为工伤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职工如果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可以由单位依法为其提出申请,或者由职工本人自行申请,并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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