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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时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0:43:01 0人浏览

导读: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下面大家就跟网站的一起来看看返还彩礼时条件是什么吧。
返还彩礼时条件是什么
  • 返还彩礼的条件一般为:1、双方还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以离婚为前提);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是向女方赠与一定的彩礼是我国传统的一种结婚习俗,当夫妻情感破裂离婚时可能会要求女方进行彩礼返还,对于返还比例一直很有争论。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离婚彩礼返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离婚彩礼返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二、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
  • 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双方需要理性的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若是发生隐瞒相关情况需要返还彩礼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男方在婚前隐瞒病情属于男方过错,没有合理理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二、返还彩礼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三、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
  • 离婚后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燕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要求返还彩礼应该如何举证?《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导致給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如果一方主张要求返还彩礼除了要举证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另外还需提供人证,者物证来证明对方收到过一方給付的彩礼。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后彩礼只有在出现下列情形时经当事人申请的需要返还:1、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3、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彩礼不退还的情况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男女双方在地结婚结婚姻中经常会涉及彩礼的问题,有些地方根据习俗,彩礼钱给的较少,当然,也有部分地区因为传统的习俗问题,给的彩礼需要达几十万,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结婚后婚前彩礼返还的条件?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结婚后婚前彩礼返还的条件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应当返还的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两类: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注意以是否登记为准,而不是以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为准;双方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返还彩礼的条件一般为:1、双方还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以离婚为前提);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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