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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19-03-28 16:43:3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婚姻法解释(二)》中并没有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较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有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第8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第(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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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娜律师
刘娜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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