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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哪个部门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5:38:21 0人浏览

导读:

法律上高空坠物由国家土地房屋管理局管理。该部门对于此类事故是有着宣传避免的责任,并对涉及到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房屋,需要及时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有作出处罚的权利。那么高空坠物哪个部门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空坠物哪个部门处理
  • 民警处理高空坠物应当在接到报警后结合公民提供的证据,判断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属于刑事的可以将其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进行处理,帮助受害人、寻找肇事者并且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可以告知其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高空坠物取证:1、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2、获取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3、对高空坠物的物品进行DNA鉴定。4、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高空坠物砸死人的,如果能够确认具体的加害人,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而免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高空坠物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就要知道谁是责任人,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

  • 高空坠物伤人的责任划分是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高空抛物抛物人不明确的处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可能加害的人承担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余儒文 绘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沈梦雪

      近日上海小区频频出现“人为恶意划车”事件,而除此之外,更是出现了“高空坠物砸车”事件,“凶器”品种繁多,如矿泉水瓶、各种垃圾等,被砸坏爱车的车主往往是又气又无奈,若找不到“行凶者”,所有损失就只能自己吃进。所以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依赖保险公司,希望以此来“保护”爱车。

      家住闵行区的蒋小姐曾经就吃过这样的亏。蒋小姐告诉记者,有一次下班回来,在小区的老位子停好车,到第二天早上准备开车上班时却发现爱车遭到了“空袭”一大包生活垃圾正正好好落在车顶上,将车顶表面砸出一点凹坑,还有几个地方有划痕。蒋小姐气愤不已,要求小区保安查出是谁扔的垃圾,但这么多户居民又从哪查起呢?“保安表示,这种事只有靠居民自觉。”无奈之下,蒋小姐先去车辆维修公司了解了维修事宜,据维修工人说,“车顶的维修程序很复杂,要修补车顶被垃圾砸出的凹坑,基本要付出上千元的修理费。如果是被垃圾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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