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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离婚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1 11:57:25 0人浏览

导读:

中国古代的婚姻的意义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可见宗族的延续及保障对祖先的祭祀是婚姻的重要目的。古代离婚旨在绝二姓之好,即重在两个家庭的决裂而非夫妇感情的破裂。中国古代法律上不用离婚这个词,取而代之的是绝婚、离弃、休妻、出妻等用语。那么古代离婚制度?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古代离婚制度
  • 中国古代的婚姻的意义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可见宗族的延续及保障对祖先的祭祀是婚姻的重要目的。古代离婚旨在绝二姓之好,即重在两个家庭的决裂而非夫妇感情的破裂。

    中国古代法律上不用离婚这个词,取而代之的是绝婚、离弃、休妻、出妻等用语。中国古代的主要离婚形式包括:

    (一)七出

    我国古代的理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的七出。具体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窃盗(中国古代的妇女没有家庭财产的处理权,因此只要擅自动用了家庭财产就是盗窃。)

    法律规定的七出是丈夫无须经官府同意即可休妻的法定理由。同时为了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维护了女性权利,即所谓的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

  •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总体上实行的是专权离婚制度。其特点是丈夫享有离婚的特权;对妻子来说,婚姻是不可离异的。

      《汉穆拉比法典》规定,丈夫可因妻子通奸、不生育、浪费家财等理由而离弃她,还可以在负债的情况下,出卖妻子或把妻子交出以为债奴。

      《古兰经》规定丈夫可以休妻。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七出”的规定也是典型的专权离婚制度。

      “七出”是允许男子休妻、男家弃妇的七种理由 。《 大戴礼记·本命篇》云:“妇有七出: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去,无子(为其绝世也)去,淫(为其乱族也)去 ,妒(为其乱家也)去 ,有恶疾(为其不可共粢盛也)去,多言(为其离亲也)去,盗窃(为其反义也)去。”

      妻子违反上述“七出”中的一条,如 :不孝顺公婆 ,不生育儿子,与人通奸,嫉妒丈夫的妾,患恶性传染病...

  • 离婚要有怎样的条件?离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离婚诉讼和离婚调解?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离婚时需要一定的离婚条件和离婚程序,有时候还需要离婚调解和离婚诉讼。离婚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的方式,离婚栏目对离婚条件、离婚调解和离婚诉讼做了详细介绍,另外还提供了离婚赔偿和离婚手续办理的知识。艺术首推精品办公室:深圳琴韵乐器培训中心北京高野化妆造型学校Daniel的音乐办公室
  • 离婚要有怎样的条件?离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离婚诉讼和离婚调解?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离婚时需要一定的离婚条件和离婚程序,有时候还需要离婚调解和离婚诉讼。离婚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的方式,离婚栏目对离婚条件、离婚调解和离婚诉讼做了详细介绍,另外还提供了离婚赔偿和离婚手续办理的知识。艺术首推精品办公室:深圳琴韵乐器培训中心北京高野化妆造型学校Daniel的音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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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生、发展和演变,受到社会物质生产关系的制约,并且受到政治、文化、道德、宗教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因此,从一夫一妻制产生以来,离婚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它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1、古代社会的离婚制度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总体上实行的是专权离婚制度。其特点是丈夫享有离婚的特权;对妻子来说,婚姻是不可离异的。

      《汉穆拉比法典》规定,丈夫可因妻子通奸、不生育、浪费家财等理由而离弃她,还可以在负债的情况下,出卖妻子或把妻子交出以为债奴。

      《古兰经》规定丈夫可以休妻。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七出”的规定也是典型的专权离婚制度。

      “七出”是允许男子休妻、男家弃妇的七种理由。《大戴礼记·本命篇》云:“妇有七出: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去,无子(为其绝世也)去,淫(为其乱族也)去,妒(为其乱家也)去,有恶疾(为其不可共粢盛也)...

  •   离婚制度概述 离婚制度概述

      离婚制度概述

      一,婚姻的终止

      1,婚姻因配偶死亡而终止 死亡分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

      2,婚姻因离婚而终止

      二,离婚的概念和种类

      1,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特征:主体是夫妻双方,内容是解除婚姻关系,程序必须依法。

      (1)离婚与别居。

      (2)离婚与无效婚姻。

      2,种类:双方自愿与一方提起;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

      二,离婚制度的沿革

      1,禁止离婚主义 即禁止一切离婚的主张.理论根据:宗教说,道德说,子女利益说。

      2,许可离婚主义 契约说与感情说

      (1)专权离婚主义,夫权离婚主义,丈夫享有单方面的任意的离婚决定权.离婚主体的限制。

      (2)限制离婚主义:或称有责离婚主义,即只有具备法定的难以维持婚姻的具体原因,双方或一方的离婚主张才能得到法律认可的制度.也称有因离婚,裁判离婚。

      有责...

  •   离婚制度之探讨 离婚制度之探讨

        得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也是离婚立法的重要内容。

      离婚救济制度彰显了夫妻双方人格独立与平等的理念,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间的衡平,而其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则体现在为离婚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架起了法律的桥梁。

      二、诉讼离婚法定标准的探讨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中较有争议的问题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这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婚姻法学界争论最多、最广泛的课题。1950年婚姻法第17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由于婚姻法对诉讼离婚的标准未作具体规定, 50年代一直有理由论与感情论之争,理由论强调,离婚必须有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准予离婚。感情论则强调感情是婚姻的本质,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当准予离婚,而不问理由是否正当。理由论与感情论之争,实际上是过错离婚主义与无过错离婚主义之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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