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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三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8 10:36:31 0人浏览

导读:

据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报道称,经营者拒绝以现金形式退款赔偿,已成为网上购物投诉新热点。消费者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么淘宝三倍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淘宝三倍赔偿
  • 据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报道称,经营者拒绝以现金形式退款赔偿,已成为网上购物投诉新热点。消费者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据报道,最近,韩女士在网上购物,没想到网站无故取消了订单。韩女士要求网站退款,却被告知所退款项只能在该网站再次购物时使用。另一位万先生网购之后,则遭遇了另外一种赔偿方式.万先生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将买到的音箱以快递形式寄回公司更换,他要求公司赔偿快递费,但换来的却是没有太多用处的网络积分。据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消费投诉分析显示,经营者拒绝以现金形式退款赔偿,已成为网上购物投诉的新热点。工商部门认为,经营者这种以网络存款、积分方式拒绝退还现金的行为,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消费权及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慎重网购的同时,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 淘宝虚假宣传的赔偿是最低五百元。淘宝商家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淘宝商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三倍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核心内容: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虚假广告经常涉及的内容。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虚假广告经常涉及的内容有:1、商品的特征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以及其它特性。欺诈广告经常把商品的特征大加美化,夸大商品的效能,经过美化的商品也容易受到消费者的信赖。2、商品的原料决定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如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广告采用的手法多种多样,比如,商品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广告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加上一个美名来掩盖低档原料。3、商品的来源作为广告内容之一,主要是从地理上...
  • 淘宝保证金如果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可以退。或者合同无效、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给付保证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相信许多消费者会在淘宝购物时遇到淘宝卖家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进行虚假宣传的卖家对自己给予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消费者需要了解淘宝虚假宣传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虚假宣传赔偿的规定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

  • (引自东方早报

    因张先生在淘宝网上销售“百丽”和“BeLLE”商标的鞋子,丽华公司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遂将淘宝网店主张先生告上法院索赔210万元,并提出冻结张先生用于接收网络销售款项的支付宝账号以及他的银行卡内相关资金100万元。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对支付宝账户这一网络当红支付账户提出保全申请的要求,在二中院尚属首次。

      丽华公司认为,张先生在淘宝网上公然低价倾销假冒“百丽”和“BeLLE”商标的鞋子,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张先生至少已完成近2万双侵权鞋子的销售。与此同时,张先生还开设门店提供“试穿”服务,进行现场销售。

      起诉后,丽华公司向上海二中法院提出冻结张先生用于接收网络销售款项的支付宝账号以及他的银行卡内相关资金100万元或查封张先生等额其他财产的保全申请。

  • 苏小姐从来没有像今年这么关心过“3·15”,倒不是因作为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想借机维权,而是因为她的另一个身份———淘宝网的“掌柜”,让她不得不开始重视这个日子。而在这两天里,与她同样心情的,还有几百上千的淘宝卖家。

    引得淘宝众“掌柜”一片惊慌的,是淘宝网发来的一封邮件。

    一封邮件引“掌柜”心惊

    3月12日,苏小姐的一位同样在淘宝网开店的朋友打来电话,说淘宝网给“掌柜”们发了一封信,生意可能做不下去了。

    苏小姐赶紧登录淘宝网,果然有一封当天14时46分发出的系统邮件,邮件中写道:“经过系统排查发现您店铺中目前出售的部分商品,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的嫌疑。请您在24小时内积极进行自查自检,务必及时配合将涉嫌违规的商品下架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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