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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是如何计算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09:59:01 0人浏览

导读:

标准工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那么工时是如何计算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工时是如何计算的
  • 标准工时为正常工时*(1+宽放率);其中宽放率为(标准工时-实测工时)/实测工时*100%;而正常工时是人工操作单元工时(经过速度评比)+机器自动作业工时(不可作速度评比)的总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很多的工作制计算方法,例如说按工计算,按件计算以及按工作时长计算,那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怎样的呢?这种特殊的工作制度有什么不同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怎样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复制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般指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制定标准工百作时间基本相同。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二、综合工时制适用于什么行业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综...
  •   案情介绍:

    2004年5月份,赵某应聘至某食品公司制冰车间工作,工作两个月后,赵某认为公司超时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于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马上深入公司调查情况,经调取公司考勤等证据后得知,该公司制冰车间每年在5、6、7、8月为生产旺季,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休息1天,另外8个月的淡季,制冰车间员工则每天工作5小时,有正常双休日。此外,该公司已经审批, 实行了半年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此,该公司制冰车间的工时制度并未违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向赵某进行解释,对赵某的举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案情分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 劳动法中规定了法定的劳动用工时间,超过法定工时的时间均应按加班的形式计算劳动报酬,加班的形式有多种,包括工作时间外的加班、节假日加班以及计件加班等加班形式,那么,具体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150%;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天数×2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200%。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   每个公司所实行的工时制度都大不相同,有时候会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加班。综合工时制是以一定时间为周期的一种工时制度,很多人认为在综合工时制下就不存在加班的情况,但其实并不准确,综合工时制也存在加班。那么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是怎样的?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综合工时制的相关法律规定

      1、实行综合...

  •   很多人都会关心加班费怎么计算的,这是自身最基本的利益,那么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通常认为,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劳动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2.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说明,"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 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即只有两种加班费计算办法,超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按照150%和300%计算。

      以上就是“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综合计算工时制指的是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来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因为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的才可使用这一制度。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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