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2018年每月标准工时是怎样的

2018年每月标准工时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0:44:19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上班族来说,经常就会面临加班的情况,然而工作城市不同加班费的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2018年每月标准工时是怎样的?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2018年每月标准工时是怎样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赵长江。下面为大家解答“2018年每月标准工时是怎样的”

      2018年每月标准工时具体如下:

      一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22天。

      二月份总共28天,工作日15天。

      三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22天。

      四月份总共30天,工作日20天,主要节假日是清明节。

      五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22天,主要节假日是劳动节。

      六月份总共30天,工作日20天。

      七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22天。

      八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23天。

      九月份总共30天,工作日21天。因国庆放假,故29日、30日调整为上班。

      十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18天。国庆放假7天。

      十一月月份总共30天,工作日22天。

      十二月份总共31天,工作日22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   对于上班族来说,经常就会面临加班的情况,然而工作城市不同加班费的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2018年深圳加班费标准是怎样的?

      1、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 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举证你的工资收入的,则按劳动者主张的工资收入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平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1.5*加班时间;

      双休日加班工资=...

  •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就是最低工资标准,那么2018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2018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增长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

      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 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二、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计件工资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