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司法矫正是指什么

司法矫正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4:07:20 0人浏览

导读:

作为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的未成年犯罪人,具有反抗性较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判断能力较弱、社会交往需要更强以及社会约束更少五大特点。针对司法矫正是指什么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司法矫正是指什么
  • 核心内容:作为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的未成年犯罪人,具有反抗性较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判断能力较弱、社会交往需要更强以及社会约束更少五大特点。论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科学性【文章导航】一、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社区矫正更要讲科学性的原因二、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社区矫正的科学态度与合理措施作为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的未成年犯罪人,具有反抗性较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判断能力较弱、社会交往需要更强以及社会约束更少五大特点。如果条件具备,就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采取社区矫正,以避免监禁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在审判中要重视审前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特别需要了解自身约束因素和社会约束因素。未成年犯罪人应当是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这是因为,无论是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罚措施,还是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假释等社区矫正措施,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可以更好地避免监禁刑的烙印效果,更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从而...
  •   核心内容:社区矫正是什么制度?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有什么特点?在社会环境下刑罚执行活动,参加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社区矫正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

      答: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目前在世界各国(地区)普遍实行。我国社区矫正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非监禁的方式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及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在法定期限内,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多元化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既避免了监禁矫正可能造成服刑人员“交叉感染”等弊端,还能调动罪犯的改...

  •   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从此,以社区矫正为代表的刑罚改革拉开了序幕,社区矫正正式进入我国刑罚执行领域,目前,我国已有江苏、上海等六省市先行启动试点工作。  社区矫正是一个“舶来”概念,它起源于西方,盛行于当代西方各国,且为联合国的一些规则、宣言所认同。我国在经过20世纪末长时间的理论关注后,考虑到国别政治、经济、文化及历史的差距,顾及我国当代犯罪率不断上涨、监狱收容数量、监禁改造之后果、社会改造资源效用的发挥,以及刑罚经济、趋向人道宽缓的未来走向,谨慎地确定了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五种对象:(1)被判处管制刑罚的罪犯;(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3)被裁定假释的罪犯;(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5)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社区矫正,社会上有人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判了刑不进监狱”。固然,社区矫正,就...
  •   《中国青年报》9月2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种罪犯。

      国外社区矫正的实践证明,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

      然而,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社会公众更关心的是社区矫正如何保证执行中的司法公正,同样是非监禁行刑方式的社区矫正制度在一些地方异化为罪犯“合法”地逃避法律惩罚的途径说明,公众的担心绝非多余。据8月19日的《沈阳今报》报道,1995年11月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大连“黑老大”邹显卫,尽管在大连监狱过着皇帝般的“幸福生活”,但其仍不满足,硬是买通监狱方办了个社区矫正,并最终导致他率...

  •   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关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社区矫正全面实施的背景下,监外执行已经基本被社区矫正所替代,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概念是什么?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怎么区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的概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监外执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监外执行是《刑诉法》第214条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

     ...

  • 简纲:法律的可行性技术的可行性操作的实用性对社区矫正对象如何进行电子监管,我们在基层工作的司法所长,一直在积极探索和认真实践中。从已知的信息看,美国、韩国等已经相对成熟的采取了这类措施。可以说,把社区矫正对象列入无形的电子墙内管理,技术上已经是完全可行的。那么,在实践中,如何形成中国式的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笔者思考中累积了许多实用性设想,冀求在此得到大方之家的不吝指教。一、我们现行做法的利弊取舍二、电子手铐的法律可行性思考三、电子铐的强制执行问题1、主体、2、程序、3、保障、4、要求四、电子管理系统的综合利用五、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和现有系统的应用中总结出来的需求mdash;mdash;希望利用电子手铐解决哪些问题?应具备的什么功能和配套管理设施。
  •   核心内容:社区矫正是指对于受刑人在缓刑期间进行应有的教育矫正,并给予必要的关注的制度。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社区矫正的执行,主要包含前置式和后置式。

      一、社区矫正的形态

      一般说来,社区矫正大概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独立的国家处分样式,由法院判决科处,主要匹配对应处理一些轻微犯罪行为;而另一种则是将“社区矫正”作为实现方式用来执行或完成其他的国家处分,例如将被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人,交付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教育等。

      但是,如果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过程措施,并且与监狱执行的监禁刑关联起来考察,此时的社区矫正大概又可以分成另外两种形态:一种形态是,如果服刑人由于在监狱内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良好,从而获得奖励而被假释出狱,并且被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的话,以在监狱内服刑为基点,这时的社区矫正可以被称之为“后置式”社区矫正。而另一种形态,则是在宣告一...

  •   偶尔在新闻看到有人恶意报复社会,但是他的作案手段还不算残忍,并且认罪态度良好,确有悔改表现,那么法院就会减轻对他的处罚,可能就是社区矫正几个月就算是处罚了,那么社区矫正在什么地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社区矫正在什么地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一是法院(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对拟执行非监禁矫正(社区矫正)的人员要进行审前调查,也就是对你进行调查,居住地是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