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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9 16:42:55 0人浏览

导读:

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我们要知道仲裁和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方式,有些事项是不允许仲裁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仲裁裁决的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仲裁裁决的效力
  •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审理后,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作出的裁判,标志着案件审理的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法院的判处一样,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一是“一事不再理”。裁决作出后,除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是裁决作出后,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作出仲裁裁决书的日期,即为仲裁裁决生效的日期。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中有书写、打印、计算上的错误或其他类似性质的错误,可以在其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书面申请仲裁庭作出更正;如确有错误,仲裁庭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更正,仲裁庭也可在发出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自行以书面形式作出更正。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请求仲裁庭就裁决书中漏裁的事项作出补充裁决。该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仲裁庭也可以在发出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自行作出补充裁决。

      对裁决的书面更正及补充裁决均构成原裁决书的一部分。

  •   仲裁裁决的撤销是否必然导致仲裁协议的无效或者失效,在仲裁裁决被撤销之后,当事人是否只有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才可以再申请仲裁?这一问题颇为重要。

      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基础

      在现代商事仲裁制度中,撤销仲裁裁决是司法对仲裁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受仲裁裁决约束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基于法定事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经启动撤销程序,对符合法定撤销事由的仲裁裁决予以撤销。

      仲裁裁决是法律所认可的对特定纠纷解决的终局性结果。法律之所以规定撤销仲裁裁决制度,其基础之一在于商事仲裁一裁终局的特性。尽管一裁终局是仲裁有别于诉讼的显著特点,是仲裁的优越性所在,体现着仲裁的效益原则。但也正是一裁终局制度阻止了当事人寻求救济的可能性,只有司法监督才是保证仲裁合法性与公正性的必然选择。

      正是基于撤销仲裁裁决的功能在于确保仲裁的合法与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

      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中多处提到时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时效包括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再申请的,仲裁委员 会可以不予受理。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受理机构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本人。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介绍说,以往发生人事争议时,通过信访解决,一般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才能解决。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

      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

  •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市场越来越活跃,作为经济市场的主体——企业,为了增强自己的竞争力而招兵买马。由此而产生了不少劳动纠纷,那么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吗?不少人对劳动仲裁的效力持着怀疑态度,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

  • 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争议一直都是一个热门话题,所以一般发生争议都会去申请仲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管辖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争议解决途径

      "一调一裁两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可是,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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