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认定不是工伤怎么办

认定不是工伤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8 08:49:26 0人浏览

导读:

认定不是工伤可以在拿到认定书的十五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工伤进行重新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认定不是工伤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认定不是工伤怎么办
  • 认定不是工伤,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工伤认定后,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论是医药费还是停工期间的待遇,职工都可以依法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提起工伤认定,但没有被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工伤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提起工伤认定,但没有被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过了工伤认定时间的,劳动者无法获得行政救济,但是,其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救济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
  •   工伤的认定是直接涉及到相应的工伤赔偿的,这个工伤赔偿一般都是公司与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赔偿之前是要进行相应的申请的。那么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

  • 工伤认定因为正当原因超过时效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很多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即使买了工伤险,也拖着不帮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导致超过30天的时效。那么,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对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的回答,谢谢阅读!

  •   劳动者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话,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时候可能还存在第三方,这个时候想要申请工伤认定就比较复杂一点,那么工伤认定有第三方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有第三方怎么办

      1、如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除外;

      2、如果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不需要向单位出示人身损害的法律文书,两个赔偿相互独立,没有联系,如果用人单位有意发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