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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10:49:41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对人身伤害赔偿制定了新的标准。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规定了详细的赔偿标准。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人身伤害赔偿原则的相关内容。
人身伤害赔偿原则
  •   核心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而是民事的损害赔偿问题,那么民事赔偿问题需要注意哪些呢?它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呢?要先看致人死亡的情形,再看身体受到侵害问题,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我国民法理论和实务认为,人身伤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赔偿因人身伤害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换言之,就是以人身伤害所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财产,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标准。 笔者认为,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对这一原则很有重新思考的必要。对于因人身伤害而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况来说,上述原则是完全正确的。问题是,并非所有的人身伤害都只导致财产损失。

      我们先来看致人死亡的情形。

      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99条的规定,可以认为人的死亡导致的财产损失为丧葬费、死者抚养之人必要的生活费等。那么,作为为人夫(妻)、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为人兄弟姐妹的死者,除了给亲人造成难以以抚平...

  • 未成年人问题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社会都是一个关系到国家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但如今我国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未成年人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越来越引起社会之中各界的重视。所以今天就为大家带来未成年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相关问题。一、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 摘要:我们购买保险之后要是人身安全遭到损害,是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1.对于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保监会有明确的条例规定,《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理赔(给付)服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的清单、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并在本公司各营业网点(包括代理网点)公示上述材料。2.人身意外保险理赔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另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1)医学诊断证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意外身故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死亡证明...
  • 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有四项,分别是:一、全部赔偿原则;二、财产赔偿原则;三、损益相抵原则;四、过失相抵原则。

    我国民事侵权往往将损害分为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依据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

    而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基于双方的过错,平衡双方的利益来赔偿,因此民事赔偿原则不完全适用人身损害。

  •   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的区别相关内容。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

      人身损害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

      人身伤害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是不能受到伤害的,一旦有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根据不同程度的伤残是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的,但是不论是任何损害都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在日常生活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典型的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的情形。有些劳动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事实上,当遇到第三人侵权,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时,受害人可以两者同时主张。但是,劳动者如果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五项第三人支付的费用,分别是: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人身伤害也是法律中的一种概念,但我们经常将它和人身损害混淆在一起,下面我们来看看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的区别。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合同违约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以及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本文详细讲解了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为需要计算人身伤害赔偿金额的提供参考依据。具体还需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或可咨询相关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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