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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0:05:52 0人浏览

导读: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的特殊性,因此我国专门规定了女职工是可以享有一些权力的,比如产假和生小孩后享有一定的哺乳时间,那么大家知道女职工哺乳时间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女职工哺乳时间
  • 王某系郯城县某加工厂职工,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5月,王某生育一女孩。该工厂以工作任务重,人员紧张,工作不允许间歇为由,不为其安排哺乳时间,并称如果王某一定要在工作时间给孩子喂奶,只有调换工作岗位上夜班。王某对此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厂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安排哺乳时间。 经仲裁院审查认为,该加工厂在劳动时间内不给女职工王某安排哺乳时间和采取调换工作岗位上夜班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其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女职工享有的在劳动...
  • 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产假是法律所规定的带薪假期,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享受113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且用人单位不得因此予以辞退该职工。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请哺乳假。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女职工哺乳假期期间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

  •   某纸业公司的一线生产岗位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其中包装部门实行三班倒的工作安排,即每个工位每天有3名员工轮班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班组内有5名员工,因此每个员工都有可能被轮排在夜间工作。近日,员工小秦的产假即将结束,马上就会返回包装组继续从事休假前的工作,但却让管理人员罗先生犯了难。平时都知道女员工孕期和产期期间的劳动强度在法律规范中有很多约束,但就是不清楚已恢复正常生理状态的哺乳期内女员工是否依然需要特殊保护,哺乳期的女员工能否安排加班,能否实行倒班?

      正如罗先生的顾虑一样,大多数管理人员的注意力都会放在女员工孕期和产期的特别待遇上,总认为在哺乳期内员工的生理状态已恢复如旧,政策中的特殊保护即可不再适用,但事实上女员工在哺乳期内还承担着哺育婴儿的责任,仍然需要特殊对待。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0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

  •   相信大家对于哺乳假都有所了解,一般是生育后的女职员在结束产假后回到工作岗位上的一段时间内享有的假期。那么哺乳假怎么休?哺乳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哺乳假时间及工资计算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哺乳假怎么休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每班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两次授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授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含人工喂养)。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接触铅、汞、砷、苯、三硝甲苯等有毒物质。

      各种相关法律都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除责令其改正外,还要视其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二、哺乳假能否...
  • 王某系郯城县某加工厂职工,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5月,王某生育一女孩。该工厂以工作任务重,人员紧张,工作不允许间歇为由,不为其安排哺乳时间,并称如果王某一定要在工作时间给孩子喂奶,只有调换工作岗位上夜班。王某对此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厂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安排哺乳时间。 经仲裁院审查认为,该加工厂在劳动时间内不给女职工王某安排哺乳时间和采取调换工作岗位上夜班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其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女职工享有的在劳动...
  • 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产假是法律所规定的带薪假期,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享受113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且用人单位不得因此予以辞退该职工。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请哺乳假。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女职工哺乳假期期间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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