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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地受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5:35:40 0人浏览

导读: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与包工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的,可以找包工头和发包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那么农民工工地受伤?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农民工工地受伤
  • 一、农民工可自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一年内向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同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农名工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

  •   2009年12月31日上午9时,高位截瘫农民工储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陪同下,从法官手中领到赔偿款185523元。通过六次法律援助,储某一共拿到赔偿款200553元。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高位截瘫的农民工储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拿到钱后,法援储洁印律师将储某送往省立医院治疗。

      工地上受伤高位截瘫

      1996年7月27日,农民工储某在省城合肥畅园新村工地打工时,腰部被砸伤,造成胸12骨折脱位伴高位截瘫,胸椎以下毫无知觉。两年后,不堪生活压力的妻子也跟储某离婚,家里只剩嗷嗷待哺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

      如今,储某已经在床上躺了14年,岳西县主簿镇南田村将其列为特困户。由于体内安置的钢板压迫神经,只要疼痛发作,储某就忍不住大叫。

      体内钢板锈死取不出

      事发后,储某家人和肥东的包工头蔡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53000元及15000元二次手术费。可是蔡某支付了53000元后,...

  •   一、工地上农民工受伤怎么认定工伤

      在工地上,农民工受伤后认定工伤的过程主要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并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认定的步骤包括: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首次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备齐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且在受理时效内时,应当受理申请。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二、所需材料及证明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和证明。

      1.必须提交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也是必需...

  • 一、农民工可自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一年内向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同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农名工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

  • 5、

    工地骨折经鉴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赔偿标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

  •   用人单位都需要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工伤员工应当及时向单位申报然后走理赔程序,如果工人在工地因为工作而骨折的,那么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工伤鉴定标准,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017年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参考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建筑工地工伤...
  •   中国有大量的劳动力在工地工作,前几年出现了很多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而工地老板却不管不顾的情况。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申请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工地受伤了老板不管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工地受伤了老板不管该怎么办

      第一,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找几个受伤时在场的工友为你作证,证明是在工地受伤的。第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办法,应该是建筑类施工项目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这类公司比较大好赔钱,这种情况下要找人证明你确实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伤的,确立了劳动关系,再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要求赔偿了。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

  •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因此劳动者在工地受伤,无特殊原因,应当认定为工伤。但由于私人工地,一般双方没有签到劳动合同,建议劳动者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获得工伤赔偿使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工负伤,应由违法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用人单位承担该工人的工伤赔偿责任。若是包工头对于工人受伤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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