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上被砸成高位截瘫
导读:
2009年12月31日上午9时,高位截瘫农民工储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陪同下,从法官手中领到赔偿款185523元。通过六次法律援助,储某一共拿到赔偿款200553元。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高位截瘫的农民工储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拿到钱后,法援储洁印律师将储某送往省立医院治疗。
工地上受伤高位截瘫
1996年7月27日,农民工储某在省城合肥畅园新村工地打工时,腰部被砸伤,造成胸12骨折脱位伴高位截瘫,胸椎以下毫无知觉。两年后,不堪生活压力的妻子也跟储某离婚,家里只剩嗷嗷待哺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
如今,储某已经在床上躺了14年,岳西县主簿镇南田村将其列为特困户。由于体内安置的钢板压迫神经,只要疼痛发作,储某就忍不住大叫。
体内钢板锈死取不出
事发后,储某家人和肥东的包工头蔡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53000元及15000元二次手术费。可是蔡某支付了53000元后,二次手术费一直不给。
2002年7月,在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储洁印律师的援助下,储某将蔡某和安徽省无为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告上肥东县人民法院。官司结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6年,储某终于拿到了15000元的第二次手术费。
可就在储某到岳西县医院准备动手术时,医生告诉他:由于时间太长,体内的钢板和血管、肌肉长在一起,已经锈死,无法取出。储某悲痛欲绝。
老父当护工帮助儿子
储某瘫卧在床,全靠年迈的父亲储某先帮助他奔波,同时为了维持家计,2002年下半年,72岁的老人只身来到合肥打工。
储洁印律师告诉记者,为了给儿子讨公道,这些年里,他在省城大大小小的十几家医院护理过100多位病人。由于头发花白,怕病人家属嫌他太老,不雇佣他,他每个月都要去把头发染黑一次。
9年法援讨回赔偿款
2007年4月,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储洁印、陶涛律师为储某提供法律援助,再次向肥东法院对安徽省无为建筑安装总公司和蔡某提起诉讼,2008年4月,肥东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包工头蔡某赔偿储某护理费等15万元,但对于该安装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未予支持。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储洁印、陶涛律师第四次为储某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12月19日,储某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中院判决蔡某赔偿182416元,后续治疗费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无为县建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09年1月,储律师再次为储某提供法律援助,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肥东县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无为县人民法院执行,本来以为储某一家就可以拿到救命钱了,但没有想到的是,无为县人民法院以无为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将本案退回。
肥东县人民法院恢复了案件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肥东县法院领导也对该案高度重视,多次派法官到无为县去强制执行,2009年12月31日,储某终于拿到了18万多元的赔偿金,同时还执行到3000元的利息。拿着救命钱,储某先激动地说:“9年了,储律师为我们办案不但不收钱,还帮我们贴了很多钱,要不是律师的帮助,储某可能活不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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