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离婚调解的方式

离婚调解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4:39:34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调解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般需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调解的方式的相关知识。
离婚调解的方式
  •   核心内容:离婚调解的方法有哪些?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再进行判决。在离婚调解中,一般可以可以运用冷处理法、回忆感情法、赔礼道歉法等方法进行调解。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调解的方法。

      离婚案件中调解的方法:

      1、冷处理法。

      冷处理法主要针对有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纯粹是负气行为,而其内心并不希望婚姻破裂的情况。这种当事人表现出的往往是情绪言激动,急于倾诉心中的苦水,不断罗列对方的不是。仔细分析,这种当事人之所以激动、诉苦、并陈述对方的不是,是因为他仍在意与双方的婚姻,仍在意对方,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反而会更冷静、更灰心,甚至不愿讲太多的话。

      因此对于上述的当事人,法官只须静静地听其发泄、倾诉,等到他气消了,再进行调解,给个台阶,比如向对方赔个礼、道个歉等,往往很容易成功。而如果当事人正在气头上,法官不让其发泄、倾诉,而直接...

  •   核心内容:中国的离婚调解分为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诉讼外调解和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中国离婚调解的方式。

      离婚调解程序的启动必需是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

      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日本对家庭案件采取先后调停(调解)主义。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在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之前,必须先向家庭法院提出调停的申请,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成立,出调解书,称为“调停离婚”...

  •   想必大家都发现过,有些人在起诉离婚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和好不离婚了,也有些没有再打官司而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了,这是因为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之后,一般会对双方进行调解,有些夫妻就会被调解和好,也有些会调解失败,那么起诉离婚一定会调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一定会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

  • 唤起旧情法。唤起旧情法,就是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夫妻相互谅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转化。

    消除隔阂法。消除隔阂法,就是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来消除一方的怀疑。消除疑心是调解和好工作的关键一环。

    打破幻想法。打破幻想法,就是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要打破其幻想,审判人员除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外,必要时可以与过错方所属单位联系,采取一定的措施。

    儿女情长法。儿女情长法,实际上是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使夫妻关系向好的方向发展,最终达成和好协议。审判人员讲解离婚会给家庭亲属带来的痛苦,特别是给自己所疼爱、喜欢的子女所带来的痛苦是非常巨大的。这时,有些当事人会特别伤感、悔恨,重新慎重考虑离婚问题。

    批评教育法。批评教育法,是对诉讼当事人的缺点给予恰如其分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最终达到双方谅解的方法。审...

  • 离婚调解是否可以出尔反尔需要判断调解书是否已经生效。离婚调解书是对夫妻调解离婚后形成的新的关系的确认,经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离婚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起诉离婚调解流程怎么走这个问题。

      起诉离婚的调解方式分为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中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配到调解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的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调解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调解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缴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

  • 离婚可以调解的。且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离婚诉讼应当组织双方调解。离婚诉讼调解结果有两种,一种是调解无效的,另一种是调解和好的。若是属于调解无效情形的,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我们都知道,如果夫妻之间的矛盾积累的很深了,就可能会出现要离婚的情况。一般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们都是首先选择进行调解的方式。那么离婚调解的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离婚调解的简易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离婚调解的简易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调解的开始它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