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公证

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3 17:10:18 0人浏览

导读: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公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公证
  •   核心内容: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如何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关不能受理: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死亡...

  •   如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首先要到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把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提交齐全才可以办理。下文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如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2、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

      (3)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

  •   相信大家都清楚,对于收养关系这也是有解除的时候,而有的人在解除了收养关系之后,还会选择办理一个公证手续,此时肯定就需要材料的提供,那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呢?

      一、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要什么材料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养父母与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公证书或收养协议书;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收养协议书或收养公证书;

      (五)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应有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对共有财产分割的意见,以及是否有《收养法》第29条规定的情...

  • 解除收养关系不需要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的即可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生活中,收养关系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此时当事人可以将解除收养关系进行公证。以此证明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对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2、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

      (3)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构不能受理: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

  •   我们知道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但是也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五)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六)被收...

  • 解除同居关系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该协议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进行公证也可解除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

  • 事实收养关系依法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在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就解除了收养关系。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就解除了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关于解除收养关系,那么主要是有分三种情况。

    第一个就是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之前,除非是收养人与送养人的这个送养协议解除,否则是不能够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收养人以送养人的这个协议解除的,被收养人如果已满十周岁的,还需要征得被抚养人的一个同意。如果在收养期间,收养人不能够保证让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或者出现了一个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一个养子女的一个合法权益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该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不愿意解除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

    当被收养人成年以后,如果与收养人的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无法达成合意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

    这里特别要提醒一下,就是说当你被抚养人你被抚养成年之后,你要解除这个抚养的关系,可能你需要对收养人在你整个成长过程中的这样一个花费,这样一个抚养费用要进行一部分的这个退回。那么达成解除这个收养协议之后,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去办理一个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个...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