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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6:41:34 0人浏览

导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国家确定的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现行的基本生育政策。那么,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是什么呢? 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
  • 核心内容: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法,那么就是需要缴纳社会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用分为城镇与及农村的区别,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城镇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一)生育一胎的,缴纳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二)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三)生育第三胎及其以上的,缴纳六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一)生育第一胎的,缴纳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会抚养费;(二)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三)生育第一胎及其以上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城镇居民缴纳十二万元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缴纳六万元社会抚养费。
  •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现在这项政策已经逐渐放宽了,因为我国正在逐渐的不想老龄化社会,社会生产力在将来可能会面临匮乏的局面,如果员工向单位申请计划生育假期的,那么计划生育假多少天?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计划生育假多少天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计划生育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计划生育于1982年3月13日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
  •   计划生育政策走势

      针对去年以来国内外关于“放开二胎”的争议和传闻,国家人口计生委昨天特别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广州召开南方十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座谈会, 提及计划生育政策。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有关人口计生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国情出发所采取的重大国策,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符合国家和百姓的长远利益。“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要旗帜鲜明地抓好抓紧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稳定机构,丰富职能,完成好落实好人口计生基本国策的任务。

      因此, 国家总体上的计划生育政策都是没有放宽的...

  •   2010年计划生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

  • 计划生育是在中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以适应家庭与社会的要求。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奖励制度。奖励扶助的重点为: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那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如何办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如何办理:

      申请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议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初审、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复审、公布

      4、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拨付资金

      5、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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