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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3:54:11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主要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2、法律的后果不同。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而对行政仲裁决定不服的,可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
  •   平时大家会听到行政仲裁,也会听到行政裁决,有的人可能分不清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那么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为:

      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

      4、它是行政实体实行的一种特素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仲裁

      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特定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发予以公断的制度。

      三、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行政裁决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一种民间活动行为。

      2、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而对行政仲裁决定不服,只能提...

  •   行政仲裁是比较常见的,对于行政仲裁说,行政中才可以发挥行政仲裁的作用,从而使相关的行政仲裁案件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行政仲裁是怎样的呢?行政仲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仲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二、无效行政行为特征

      (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

      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ldq...

  •   平时大家会听到行政仲裁,也会听到行政裁决,有的人可能分不清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那么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为:

      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

      4、它是行政实体实行的一种特素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仲裁

      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特定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发予以公断的制度。

      三、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行政裁决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一种民间活动行为。

      2、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而对行政仲裁决定不服,只能提...

  •   平时大家会听到行政仲裁,也会听到行政裁决,有的人可能分不清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那么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为:

      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

      4、它是行政实体实行的一种特素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仲裁

      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特定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发予以公断的制度。

      三、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行政裁决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一种民间活动行为。

      2、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而对行政仲裁决定不服,只能提...

  •   平时大家会听到行政仲裁,也会听到行政裁决,有的人可能分不清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那么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为:

      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

      4、它是行政实体实行的一种特素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仲裁

      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特定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发予以公断的制度。

      三、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1、行政裁决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一种民间活动行为。

      2、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而对行政仲裁决定不服,只能提...

  •   行政仲裁是比较常见的,对于行政仲裁说,行政中才可以发挥行政仲裁的作用,从而使相关的行政仲裁案件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行政仲裁是怎样的呢?行政仲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仲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

      二、无效行政行为特征

      (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

      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ldq...

  • 赵某系某公司职工,2009年11月9日上夜班时在车间不慎摔伤,后被诊断为左髌骨骨折。2011年3月3日,工伤认定部门认定赵某系因工负伤,后经鉴定赵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构成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部门的认定结论不服,于2011年4月8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赵某于2011年7月25日向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工伤待遇8万元。仲裁委审查后受理了此案。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工伤认定不能作为仲裁的依据,仲裁委应中止对此案的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工伤认定在作出并依法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因行政复议而阻断效力。在行政复议期间,该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部门或复议机关没有决定停止执行的情况下仍然有效,仲裁委根据依然有效的工伤认定作出裁决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遂作出裁决:双方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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