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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有年终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3:35:44 0人浏览

导读:

很多公司有各种福利,比如五险一金,年终奖等等,辞职之后还是否享有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辞职有年终奖吗?年终奖要计税吗?年终奖迟发是否合法?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辞职有年终奖吗
  •   很多公司有各种福利,比如五险一金,年终奖等等,辞职之后还是否享有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辞职有年终奖吗?年终奖要计税吗?年终奖迟发是否合法?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辞职有年终奖吗

      辞职了也有年终奖,根据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的第四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 我和单位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却只有一份放在老板那里。现在我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半年,觉得这家公司不大适合我,想跳槽换个新环境。我打算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想辞职的事,但是公司的态度很坚决,他们表示现在公司缺人手,我不能辞职,否则后果自负,并说公司的年终奖将在春节后发放,辞职就没有年终奖了。我不知道这种说法合不合理。田女士附记:年底及春节前后是跳槽的高峰期,跳槽者往往会碰到类似田女士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以克扣年终奖的方式来防止劳动者辞职、跳槽,到底合不合法呢?

      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

      律师说,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

  •   兢兢业业工作一年的企业员工是可以拿到年终奖的,但是如果员工在年终奖发放之前离职了,那么离职员工有年终奖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奖金的发放存在多种形式,如月度奖、季度奖或年终奖等,但奖金发放形式的不同,并不能改变这些奖金属于工资的这一根本属性。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而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不给离职员工发放年终奖完全是一种"歧视待遇",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公平也不合法,对于"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

  •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辞职的,用人单位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   据汪小姐介绍,她12月4日到位于闽江大道武夷国际城11号店的农家乐金山店当服务员,上班后,该店有关负责人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让她办理“健康证”,仅承诺每月工资包食宿1200元,工资于第二个月中旬发放。

      12月20日,该饭店推迟5天发工资,3位员工因此先后辞职。由于饭店一时未招到员工,汪小姐的工作量骤然增加。由于该店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年不放假,员工不能回家过年,汪小姐提出辞职,在遭到拒绝后,她于21日离岗,饭店拒付其半个月共计600元工资。

      20日辞职的服务员乐小姐向记者表示,她到饭店上班时,饭店也未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便让她上岗了。由于提前辞职未被批准,她离职后也有半个月工资未拿到。

      饭店:员工未履行承诺提前离职

      记者随后来到农家乐金山店,采访了该店负责人郑女士。她向记者证实员工的工资发放时间为第二个月中旬,即每位员工要预留半个月工资。员工在提前一个月...

  •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发的年终奖自然不会亏待了单位员工。然而,如果同事们都拿到了单位红包,而只有你空空如也,你会怎么做?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员工向公司讨要年终奖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法院从法律角度阐明,年终奖也应同工同酬。案情宋先生于2014年6月入职苏州某公司担任工程师,到了快过春节的时候,公司给每位员工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宋先生的考核结果为B等,于是便盼着年终奖能早日发下来,也好多置办点年货回家孝敬父母。果然过了几日,公司人资行政处张贴了一份通告,上面写着:“对2014年年终绩效奖金发放事宜作出以下说明:2014年年终绩效奖金发放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到职,且发放日仍在职服务之非零职等正式员工,参考年度个人目标达成绩效与职能表现,并依2014年服务日数比例计算发给,发放日期为2015年2月11日。”然而过了好几天,公司其他同事倒是都纷纷领了年终奖,宋先生却左等右...
  •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许多企业为开拓市场,对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捆绑的方法,即每年年终按销售人员的销售额一次发放销售奖金。此种方法对于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十分有利,但是从税收角度分析,该方法不仅会增加销售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而且还会使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万成公司是一家大型家具生产制造公司。2007年初,该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相捆绑的方法。公司规定,销售人员每月从公司领取1600元的工资,然后年终按销售额领取一定比例的销售奖。销售人员老王2006年经过努力工作,实现销售额310万元。按照规定老王应该得到31万元的销售奖金(按10%的比例兑现销售奖)。然而,当老王年终高高兴兴地到公司财务部门领取奖金时,财务人员却告知他在领取奖金之前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老王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比较大,财务人员详细地告知了老王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应纳税额=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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