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必要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5:21:17 0人浏览

导读:

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但在我国民诉立法之初,由于对其缺乏深入的研究,加之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那么必要共同诉讼?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必要共同诉讼
  • 摘要: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但在我国民诉立法之初,由于对其缺乏深入的研究,加之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应将必要共同诉讼区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提升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立法的科学性,扩大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排解纠纷的机能

    关键字: 诉讼 共同诉讼 立法缺陷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检讨与分类

    1、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检讨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构成必要共同诉讼,有以下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一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二是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当事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一同应诉,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裁判。但是,我国司法实践已并不限于将“诉讼标的共同”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成立要件;除此之外,与诉讼标的有密切联系的诉讼也被当...

  •  共同诉讼人一般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前者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对争议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后者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   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类,那么如何来区分两者?这两者之间有哪些区别?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换句话说,被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或者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者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

      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类,那么如何来区分两者?这两者之间有哪些区别?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换句话说,被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或者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者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

      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摘要: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但在我国民诉立法之初,由于对其缺乏深入的研究,加之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应将必要共同诉讼区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提升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立法的科学性,扩大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排解纠纷的机能

    关键字: 诉讼 共同诉讼 立法缺陷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检讨与分类

    1、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检讨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构成必要共同诉讼,有以下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一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二是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当事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一同应诉,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裁判。但是,我国司法实践已并不限于将“诉讼标的共同”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成立要件;除此之外,与诉讼标的有密切联系的诉讼也被当...

  •  共同诉讼人一般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前者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对争议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后者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   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类,那么如何来区分两者?这两者之间有哪些区别?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换句话说,被诉行政行为本身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或者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者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

      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