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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拆迁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0:43:25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养殖违建可以强拆吗?违建房拆迁有补偿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养殖拆迁补偿
  •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正常生活,我国政府在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同时也应予以农民补偿。对农民土地的征收拆迁,其中就包括多养殖场的拆迁,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养殖场拆迁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因此,对于养殖场的拆迁政府必须予以补偿。

      对于养殖场的补偿,各地方会有不同的补偿方式,但大多分成已投入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家补助费三部分。

      已投入资产补偿,顾名思义,建设养殖场时投了多少钱在圈舍...

  • 现代社会里,寸土寸金,有时候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项目的投资,会发生拆迁的情况。拆迁如果得到有效的补偿诚然很满意,但是,拆迁具体会有哪些赔偿,很多人却并不知道。今天,就将关于“塑料大棚拆迁补偿标准”这一问题进行介绍。一、拆迁时要注意的问题各地区针对拆迁的补偿款有着明确的要求,包括房屋、附着物、收益权等,但开发商往往只和农民计算了房屋的面积,但对于房屋前后的附着物忽略不计。同时国家规定宅基地的确权之后将会补偿宅基地,所以在拆迁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看清。在拆迁的时候一定要有相关的公示,在公示上要有明确的审批信息,比如审批的时间和相关单位,审批号以及土地的用途,还要有拆迁的集体、土地相关信息,拆迁之后人员的安置情况,拆迁补偿的登记点、时间。在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有相关的政府机构进行审批,至少要是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而拆迁的队伍也要是有资质的相关部门,只有保证这点,才能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二、拆迁...
  • 征地的范围是很广的,并不是局限于某一种土地类型。有可能会征用商业用地也有可能是征用居民用地还有可能是征用工业用地。那么,如果是厂房遇到进行拆迁的情况。补偿的项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厂房征地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厂房征地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的。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
  •   京沪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选)

      (2005年7月21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曾于2003年10月出台试行,2004年1月1日实施。)

      第七条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 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那么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有份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有份吗1、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私房也成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2、公房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
  •   农村拆迁获得更多的土地来进行新的建设,这是拆迁的主要原因,拆迁是要对房屋的主人进行补偿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包括房屋补偿、院内土地补偿、院外小菜地补偿、装饰装潢补偿、地上(下)附着物补偿、异地安置补助费、搬家费、搬迁奖,补偿具体情况如下(各地补偿金额不同,以地方公布金额为准):

      ①对房子本身的补偿:草房每平方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

      ②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

      ③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

      ④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

      ⑤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常相坤。下面我将针对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实践中各地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征收,农民是否应获得补偿,或者应该获得怎样的补偿作法不一,那么,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有没有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征收了农民的土地,是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至于补偿的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接下来,关于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必须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用地申请,各级人民政府按下列权限审批。首先,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单位和个人连续耕种的国有土地,建设单位应根据耕种单位或个人的生产投入、耕种年限和经济效益给予适当的补助。但每亩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亩年产值的四倍。其次,承包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对造成土地荒芜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荒芜费;连续荒芜二年以上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使用权。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在办理征用、划拨手...

  • 关于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房屋产权调换,三是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究竟选择何种方式,取决于被征收人。如果被征收人想要房屋,就优先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否则就选择货币补偿。

    同时,因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下,如被征收房屋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对于高出部分可以同时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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