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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16:48:23 0人浏览

导读: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   为了规划农村统一建设,国家制定了新农村政策。建设新农村,可能会征收农民土地,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并且需要征得同意。那么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

  • 征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很多被征收人一听说要拆迁,想到的就是赔多少钱,换几套房的问题,关注点落到最终结果上,往往忽略了拆迁的过程。关注结果是对的,但是,只关注结果,不关注过程,也很难获得满意的结果。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一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流程,让大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心中有主线,进退有据。一、征地告知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这就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会将拟征地告知当做征地公告,在征地项目未获审批的情况...
  •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日前谈到征地问题时表示,在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方面,当前最核心的是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补偿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要逐步提高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要探索以货币补偿、社保安置、实物补偿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

      另据新京报社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同时,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从2009年起国家逐步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指出,征地问题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严禁未经批准将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为了规划农村统一建设,国家制定了新农村政策。建设新农村,可能会征收农民土地,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并且需要征得同意。那么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

  • 下面我将针对农村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农村修路要征收农民土地,要给予土地承包户相应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具体补偿标准包括: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三、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若修建水利设施需要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需要向农民补偿土地的使用权费用,和农民在征收土地上栽种有青苗的费用以及一些其他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下面我将针对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实践中各地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征收,农民是否应获得补偿,或者应该获得怎样的补偿作法不一,那么,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有没有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具体补偿数额要根据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确定。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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