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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管辖权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08:57:43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是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当我们的利益受到不合理的损害,我们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进行维护我们的权利,所以说当我们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管辖权到底是如何进行确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仲裁机构管辖权如何确定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仲裁机构管辖权如何确定
  •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不同。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诉争事由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因此,是否选择仲裁,由谁来进行仲裁都必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

  •   仲裁是我们比较常见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办法,但是大家对于国际仲裁可能了解的比较少,国际仲裁是处理国际争端的一种法律手段。那么国际仲裁的规定是怎样的?国际仲裁管辖权如何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际仲裁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是指法院或其它法定的有权机关,承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终局约束力并对不自觉执行的一方经申请予以强制执行的制度。国际商事仲裁作出后,在最理想的状况下,是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决结果。原则上当事人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对于裁决结果就应该心悦诚服才是。但有些当事人在不利的裁决作出之后,会有所不平,甚至不自动履行该裁决。而在非裁决地国执行该裁决,更是困难。裁决一作出,仲裁的责任已尽,其也没有权利去执行该裁决,而要持裁决到裁决地国以外的国家来执行该裁决。必须要依靠外国的权利,所以必然会产生许多复杂的问题...

  •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仲裁管辖在进行确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劳动仲裁的法律规定来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劳动仲裁的行为是合法的,从而有法律效力。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仲裁管辖如何确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仲裁管辖如何确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

  • 现在劳动仲裁案件的数量逐渐增加,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劳动仲裁在我国属于劳动纠纷前置程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仲裁审理有什么条件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劳动仲裁审理有什么条件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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