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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14:03:13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那么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
  • 由于我国经济建设脚步的加快,许多打工者都有了就业的机会,而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该充分了解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什么?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什么所谓的“劳动保护”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和劳动卫生保护等两个基本内容。而“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二、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
  •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所配备的一种防护性装备。那么劳动保护用品有哪些?

      1.传递给人体的能量造成急性伤害的防护方式。

      (1)势能转变为动能时,通过介质来吸收和缓冲的防护方式,。

      (2)电能的绝缘防护。

      (3)利用试剂将急性有害的化学能变为无害的防护方式。

      (4)给操作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的防护方式。

      (5)飞来物体和落体的防护。

      2.传递给人体的能量造成慢性伤害的防护方式。

      (1)消除化学能的防护。

      (2)吸收、减低噪声能量。

      (3)辐射热能的屏蔽。

      (4)放射线的屏蔽。

      3.按人体生理部位分类

      头部防护用品,面部防护用品,眼睛防护用品,呼吸道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脚部防护用品,身躯防护用品等。

      4.按防护用途分类

      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酸碱制品,耐油制品,绝缘用品,耐高温辐...

  •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我们对女性职工规定了一些特殊的劳动保护,那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什么特殊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从事某些工作会危害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因此,国爱对未成年人就业做出了一些保护性的规定,主要包括:(1)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及有毒有害的工作;(2) 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3) 不得安排从事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业伐木、及流放作业、高空作业、放射性物质超标的作业以及其他会影响生长发育的作业;(4) 要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般说来,这些未成年人虽然已经可以参加工作,但生理上和心理上还不成熟,家长最好不要让他们过早参加工作。如果能让他们在就业之前参加一两年的职业技术培训,掌握一些实用技术,在外出以后就能发挥自己的优势。

      阅读延伸:劳动保护

  •   现在企业员工不知怎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以致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 现在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者减轻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怎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为此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并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

      2 、提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购买、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质量低劣的产品,确保防护用品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其特有的效能。

      3 、在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中,要防止发生以下情况:

      ( 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系好安全带发生坠落。

      ( 2 )从事电工作业(或手持电动工具...

  • 在就业问题上,许多人会有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吗的疑惑,现在是男女平等就业的社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拒招女工,但是一般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工是违法的。因此,小编整理了关于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释,希望帮助到您。一、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吗(一)《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
  •   社会上参加工作的员工不分男女,工作机会男女平等,对于女职工,由于有生育需求等特殊性,政策对女职工也有所倾斜,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女职工特别的待遇,那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女职工怀孕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三、内容  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3.2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

  •   由于我国经济建设脚步的加快,许多打工者都有了就业的机会,而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该充分了解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什么

      所谓的“劳动保护”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和劳动卫生保护等两个基本内容。而“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

      二、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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