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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1 17:17:30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下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当然确定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冠萍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通过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方面、法律地位方面、社会保障方面、救济方式方面以及适用法律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三)两者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主要区别主要有五个方面: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无...

  •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须具有一定的期限,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保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现。劳动合同与民事、经济合同在期限上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即劳动合同可以是无期限的,而其他合同则有着或长或短的期限。根据这一规定,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根据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作出的相应规定。我国实行劳动制度改革以来,固定工的制度被否定,代之以劳动合同制度。由于各种用工形式的不同,就需要确定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是基本符合我国用工制度的要求的。

  •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付劳动报酬;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下列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冠萍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通过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涂律师:

      您好 选我是某服装厂原固定工,1995年全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开始与厂里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经签订过多次合同。1999年又签订4年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2003年12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也未办理终止手续。2004年6月2日,该厂决定终止劳动合同,此通知张贴在厂区墙上未直接送达本人。养老保险费一直缴纳到2004年5月底止。我的档案目前仍由企业保管未移交。请问:我与企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过期的劳动合同是终止还是续订

      肖女士

      肖女士: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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