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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过户如何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7 15:24:12 0人浏览

导读: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一直在稳步进行中,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为了确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更好的维护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农村宅基地过户如何办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农村宅基地过户如何办理
  •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双方共同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所以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所以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来说,就是房屋继承人应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房屋所有权人要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城乡规划证明和其它必要材料提交登记部门进行登记,还需要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民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双方共同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 对于宅基地的确权,主要是在农村中发生,那么在集体经济组织下,什么是属于自己所有的宅基地呢?这个一般是可以对自己土地的边界进行确定,如果某些人员对于土地的所有权不能确定的话,在这个时候,我们是需要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的,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纠纷的处理。一、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纠纷的处理(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
  •   在农村宅基地转让都需要特定的条件,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农村宅基地转让流程怎么走的法律知识。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二、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

  • 宅基地是不可以私自转让和过户的。

    宅基地并没有所谓的房产证,村民手中持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是不能私自进行买卖和过户的。

    具体分析的话,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即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原则上也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和使用,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出让和转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集体所有成员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不可以过户,但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协商协议地上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的宅基地就是属于一个特殊的房产类型的,对于宅基地这种房产是需要相应的当事人进行确权的,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是要去相应的单位进行办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宅基地要怎么确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宅基地要怎么确权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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