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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成立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10:04:44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那么劳动关系成立如何确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劳动关系成立如何确定
  •   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近日发生了一宗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资纠纷事件,事件回顾:小桥(化名)09年1月一直在一间婚纱店工作,但公司一直找各种借口不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她担心失去工作,一直没有提出签合同的问题。但是昨天公司突然要求她在一周内走人。她要求公司发经济补偿,公司不但不给,还拒绝承认和她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当劳动者遇上以上情况时,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招聘你工作,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依据...

  • 实际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比如劳动者因公伤残或者死亡)时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确定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具备上述三种情形,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保护。不仅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还可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资或者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待。

  • 案 情:

    周某于2006年9月10日开始在某晚报的发行公司担任投递员,从事某晚报的征订、投递及其他物品配送工作。晚报发行公司发给周某加盖有其公章的《工作证》,并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务责任协议书》,内容包括:晚报发行公司委托周某提供的劳务是在某地区发行站担任报纸投递、收订报纸及送水、回收废报纸等工作;晚报发行公司视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周某的工作时段,并在周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支付劳务费;晚报发行公司为周某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周某如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后,可凭缴费收据向晚报发行公司领取100元/月的社保补贴,周某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晚报发行公司提出有关社保方面的要求。

    2006年10月9日,周某参加了晚报发行公司组织的“公司基层骨干训练营”并经考核认定,周某初步掌握了业务开拓、客户服务、员工激励及基层管理...

  •   在劳动关系中,相信很多人经常听见劳务外包,那劳务外包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外包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外包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外包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

  • 怎样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这一规定,以下三种方式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书面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存在与否最强有力的证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用工,这意味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同时成立;但有两种情况应当说明,一是劳动关系的建立早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用工后并未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用工一个月才订立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关系应在用工之日起就建立而不是合同签订日。二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早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即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就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由于某种原因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尚未履行,此时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

  •   核心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正式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当事人正确履行相互约定的权利义务,也便于在争议出现时能够有据可查。

      【案情经过】

      某动漫制作公司于2008年底为公司原画部部长职位招聘候选人,经过几轮面试,李某入选。但是在确定入职时间时,李某提出由于自己目前尚未离职,在原单位的项目中又担任重要角色,希望能够在两个月之后入职。公司同意了李某的要求,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入职时间为2009年3月13日。可是公司的项目也在赶进度,急需原画设计人员,无奈之下,该公司又招聘了一位资历尚浅的设计师应急。经过一个月的磨合,这名设计师迅速表现出优异的成绩,李某的那个职位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公司犹豫再三,决定将这位设计师提拔为...

  •   近日发生了一宗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资纠纷事件,事件回顾:小桥(化名)09年1月一直在一间婚纱店工作,但公司一直找各种借口不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她担心失去工作,一直没有提出签合同的问题。但是昨天公司突然要求她在一周内走人。她要求公司发经济补偿,公司不但不给,还拒绝承认和她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当劳动者遇上以上情况时,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招聘你工作,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依据...

  •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合肥某装饰公司与范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008年5月8日,徐某与程某签订一份《住宅装饰合同书》约定,徐某将其位于合肥市政务区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给程某承做。范某等人由程某安排具体从事该装饰工程的装修工作。2008年9月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范某在该室从事装修工程工作时,被磨光机锯芯片割伤右前臂,住院治疗15天。此后范某于2008年10月20日就装修人工费用与程某进行了结算。2009年4月,范某向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裁决其与某装饰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9年6月25日,该仲裁委作出合劳仲裁字[2009]183号仲裁裁决,确认范某与合肥某装饰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合肥某装饰公司对此裁决不服,于2009年7月9日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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