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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员工受伤后都需要做工伤鉴定来决定赔偿金额,但很难得到保护的临时工发生工伤谁负责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
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
我们知道员工受伤后都需要做工伤鉴定来决定赔偿金额,但很难得到保护的临时工工伤谁负责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临时工工伤谁负责”的问题,欢迎阅读。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
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
对于劳动者来说,出来工作在挣更多的钱的同时,还要努力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目前存在很多人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情况,那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
发生工伤,应当如何主张赔偿金?鉴于这个问题,我时常碰到,为此,特发表此篇文章,希望对一些人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数额根据医疗清单以及医疗发票来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单位支付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
三、交通费
由单位支付,据实结算
四、住宿费
有单位支付
五、康复性治疗费
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由保险基金支付
七 、停工留薪
由单位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八、护理费
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
造成残疾的:
九、生活护理费
如果经鉴定部门鉴定存在伤残且需要护理的,那么根据护理等级,由基金按月支付
十、如果构成一级至四级的伤残等级的,还应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基金支付,【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
在劳动关系中,劳务派遣也很常有,如果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虽然你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你和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其次,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所以,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就是你原来的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用人...
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入职之后,都有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正式员工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大家都明白,但是试用期员工若是工伤,处理起来就有可能让人手足无措了。那么,试用期员工工伤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尽管职工试用期未满,但职工与该厂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便已确立。因此,职工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范畴是所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员工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
核心内容:参加合肥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抢救治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职工发生工伤的处理。
工伤治疗
参加合肥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抢救治疗,因伤情需转诊转院治疗必须由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批准后即可转院。
七项待遇
——工伤医疗费。一是抢救治疗,由单位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30日内,填报《合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二是后续治疗或旧伤复发的,经确认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方可治疗,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工伤康复费。经康复确认的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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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在实际作业中会产生以下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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