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 > 工伤新知 > 临时工工作受伤还是按工伤获赔

临时工工作受伤还是按工伤获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07:01:4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张某刚到文登某鱼竿厂上班,没几天就受伤住院,用人单位虽全额支付了医疗费,但拒绝承认张某的情况属于工伤,不肯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理由竟是因张某为临时工。今年11月,张某以临时工的身份到文登市某鱼竿厂工作,后在工作期间受伤。鱼竿厂认为,张某仍在

  核心内容:张某刚到文登某鱼竿厂上班,没几天就受伤住院,用人单位虽全额支付了医疗费,但拒绝承认张某的情况属于工伤,不肯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理由竟是因张某为临时工。

  今年11月,张某以临时工的身份到文登市某鱼竿厂工作,后在工作期间受伤。鱼竿厂认为,张某仍在试用期,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拒绝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张某的家属无奈之下,11月5日前往文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起诉该单位。

  仲裁员调查后认为,张某虽然只是工厂的一名临时工,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与单位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张某确实是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对鱼竿厂负责人讲解法律法规后,经过调解,张某顺利的完成了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最终于12月3日得到了赔偿。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2001年10月,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在上可以有所区别。

  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阅读全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