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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偿金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5:23:54 0人浏览

导读: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失业补偿金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失业补偿金是什么
  •   失业金,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纳失业保险后,被动失业,在社保局领取的,按失业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关于失业补偿金的有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失业补偿金吧。

      所谓失业补偿金,是指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导致劳动者丧失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就业机会,而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其数额一般应当与劳动合同解除时所剩余的未履行期限挂钩,除了因劳动者过错行为而被辞退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外,合同解除时应当支付这种补偿,其中 包括失业而遭受的损失。

      就其性质而言,该种补偿主要是基于经济补偿金的社会保障性质设置的。

      按照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43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   我们在生活中是不是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根据规定,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一定条件才能享受失业补偿金待遇的。那么领取失业补偿金有什么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

  •   摩擦性失业是什么?摩擦性失业是指因季节性或技术性原因而引起的失业,即由于经济在调整过程中,或者由于资源配置比例失调等原因,使一些人需要在不同的工作中转移,使一些人等待转业而产生的失业现象。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摩擦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想要工作与得到工作之间的时间消耗造成的失业。

      在实际劳动市场上,失业率总是围绕自然失业率波动,原因之一是工人寻找最适于自己的工作需要时间。 由使工人与工作相匹配的过程所引起的失业即摩擦性失业,它是由于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功能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经济总是变动的,工人寻找最适合自己嗜好和技能的工作需要时间,一定数量的摩擦性失业必然不可避免。

  •   劳动者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总月数与连续缴费年限有关,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此外,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   失业了以后,劳动者就没有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对生活是有影响的,所以失业险就是要对这些人提供帮助。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失业险领取条件需要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失业险领取条件需要哪些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见: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29日

    执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

    参见: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1999]39号)

    发布日期: 1999年7月2日

    执行日期: 1999年7月2日

    参见: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

  •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

  •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是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而员工离职后拿到的这笔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肯定不会很小的,所以就会涉及到纳税的问题。那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个税要如何计算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方法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
  •   失业补助金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咨询: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有哪些?我的父亲因为年纪大,被公司以一些理由就解雇了,现在一直失业在家,不知道有没有失业补助金领取的

      律师解答:

      关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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