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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场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0:01:24 0人浏览

导读: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时,其近亲属可能会关心,监视居住的场所有什么规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的场所
  •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时,其近亲属可能会关心,监视居住的场所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

      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

  • 我们经常在电视里面看到监视居住,其实就是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且对其行动加以监视。那么,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自由吗?被监视居住有哪些义务?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自由吗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二、被监视居住有哪些义务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技术侦查...
  •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监视居住后,他们监视居住的场所在哪里?监视居住后,是否有通知义务?就上述内容,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监视居住的场所和通知义务

      (一)监视居住的场所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二)通知义务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3.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期间,希望坐飞机去外地的,可能会疑惑,取保候审可以坐飞机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看守所取保候审后,离开本地应当请假,没有批准不能离开本地,也不可以坐飞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

  •   逮捕与取保候审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逮捕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被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被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批准逮捕后,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七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根据其行为,和案情重新收监,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一、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

  • 下面我将针对被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候审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如下:

    在侦查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及采取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些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们本身不是一个刑罚,而是为了保证能让诉讼顺利进行的一个保障措施。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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