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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8:59:03 0人浏览

导读:

当因为劳动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会很关心仲裁程序的问题。那么,劳动仲裁程序时间是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劳动仲裁程序时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程序时间
  •   当因为劳动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会很关心仲裁程序的问题。那么,劳动仲裁程序时间是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劳动仲裁程序时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程序时间是多久?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劳动仲裁自申请至结案,规定45天内完成,最多延长15天。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

  • 仲裁庭庭审阶段程序(首席)仲裁员:(1)宣布开庭。(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申诉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住所地(查验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照);
  • 劳动仲裁程序中止大部分原因是人为主观作为后产生的结果,不过还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那么具体有哪些原因呢?这是很多人想要弄清楚的。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中止以及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中止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2、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3、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假如我们在工作岗位上和公司或者企业发生纠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那么对于劳动仲裁程序所需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仲裁程序所需时间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仲裁程序所需时间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

  •   当因为劳动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间。那么,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 劳动仲裁程序中止大部分原因是人为主观作为后产生的结果,不过还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那么具体有哪些原因呢?这是很多人想要弄清楚的。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中止以及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什么情形下劳动仲裁程序中止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2、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3、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
  • 当发生了争议,并且提出了诉讼,那么对于这个案件肯定是有一个时效规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劳动争议时效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限是多久呢?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如何计算的呢?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劳动仲裁程序多长时间有结果?

      1、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

      2、在开庭四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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