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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撤销后再处罚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7 14:35:20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处罚撤销后能否再处罚?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发现错误应主动改正,可以重新下发处罚决定书。文章还介绍了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以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一、行政处罚撤销后再处罚可以吗

  行政处罚在撤销后,是有可能再进行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

  2.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在实践中,如果执法部门发现自己处罚存在错误,通常的做法是重新下发处罚决定书,同时注明撤销原处罚行为。

  1.如果发现相对人不构成处罚标准,直接出具撤销决定书;

  2.如果执行完毕,向财务部门申报退回款项。

  二、行政处罚适用原则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原则。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要求处罚依据、实施处罚的主体、实施处罚的职权和处罚程序都必须是法定的。

  2.公正、公开原则。

  (1)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2)公开原则则要求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一事不再罚原则。

  (1)这一原则要求在四个层面上运作,即一行为不再理、一行为不再罚、一行为不再同种罚、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

  (2)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

  4.结合教育原则。行政处罚不仅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还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

  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1)这一原则是指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

  (2)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申诉和赔偿原则。

  (1)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7.处罚追究时效原则。自违法行为终止之日算起,二年内未追究责任的不再处罚。单行条例中另有规定的依规定。这一原则体现了行政处罚的时效性和及时性要求。

  行政处罚撤销后是否再处罚,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你对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有何看法?法律快车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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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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