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无过错责任赔偿标准
导读:
在学校无过错责任赔偿中,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2.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这里的“无过错责任”意味着,无论学校是否有过错,只要损害发生在学校范围内,学校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则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法律条款为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涉及学校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情况时,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关注。
1.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和学校的补充责任有先后顺序,应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第三人无力承担全部责任时,才承担补充责任。
2.学校承担的补充责任是相应的补充责任,不是全部承担,而是根据学校未尽到的管理职责程度来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份额。
3.在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学校的过错程度,判令学校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救助受伤学生并告知监护人,情况严重时还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学校在承担侵权补充责任时能够依法行事,维护学生的权益。
你了解学校无过错责任赔偿的标准和法律依据吗?对于学校承担侵权补充责任,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出,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没有过错,但法律
德国民法于1900年颁布施行时,因道路交通事故问题尚未突出,故并没有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问题作出规定。作为司法的法院在起初审理该类案件时,也按传统民法过错责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