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乘客受伤怎么定责任
导读:
当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时,责任的判定需要具体分析。
1.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根据这一关系,承运人即公交公司有义务安全地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并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乘客的死亡不是由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且公交公司无法证明该伤亡是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那么公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司机的驾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其行为后果应由其所在的公司,即公交公司承担。
在承运关系中,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基于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承运人有义务保障旅客的安全。
1.如果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由于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承运人可以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2.对于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1.《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了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承运人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这一规定明确了承运人在客运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旅客的合法权益。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对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一条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划分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在判定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的责任时具有参考意义,但具体责任的判定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公交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的责任归属问题,涉及多个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考量。对此,你有何疑问或看法?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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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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