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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00:16:04 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非永久性质。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等50年,商业、娱乐等40年。新《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需依法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

  1.土地使用权并非永久性质。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归私人所有并可依法转让,这是土地资源循环利用的必要。

  2.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是根据不同的用途而有所规定的。具体来说:

  (1)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

  (2)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40年;

  (4)综合或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也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1.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同类型的用地有不同的使用期限。

  2.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期限届满后会自动续期。

  3.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其使用权在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则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4.这意味着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可能不会像住宅用地那样无条件自动续期。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转让、出租、划拨、出让和租赁等。

  2.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并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3.授权经营则是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4.转让则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还可以通过出租、划拨、出让和租赁等方式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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