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材料 > 工地受伤找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地受伤找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1 00:02:48 人浏览

导读:

工地受伤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且需要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逾期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申请。

  一、工地受伤找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地受伤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地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工伤认定的基本申请材料,需要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受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包括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打卡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是证明员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关键材料,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如果诊断为职业病,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其他。

  三、工地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